法律講堂觀后感范文
我國是一個講法律的國家。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真是無處不有,無處不在,它好像一張網,虛若無物、無聲無息,卻悄然約束著我們。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律講堂觀后感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講堂觀后感1
周一下午,我校全體初一同學在五樓會議室展開了以未成年人預防被害和自我保護為主題的法律講座。此次講座,是為了讓同學們樹立正確的法律意識,要學法,懂法,守法,做一個社會上的好“公民”。由此可見,學校對這方面的重視。
我認真地聽完了這個講座。教授以風趣幽默的語言為我們陳述了幾個未成年人因一時的糊涂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以及他們所承受的法律責任。第一個案例是“少年飛車”講了一個未滿十八周歲的少年應駕車行駛過快,進而發生交通事故,而他,也付了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次案例,清楚地告訴我們,不遵守法律所導致的結果不僅僅是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你的生命將受到威脅。第二個案例是講2名未成年人和一名成年人多次進行攔路搶劫,最終被告的事,他清楚地反映出了在某個年齡段我們所要承受的法律責任,但,這并不代表著未滿十六周歲,你就可以誤作非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犯罪,就會承受相應的法律責任。
通過此次的講座,我也深深的感覺到了未成年人犯罪為什么呈上升趨勢,主要是因為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正確的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有的甚至不懂法,不知道怎樣做是錯的,怎樣是對的,什么是自己應盡的義務,沒有能夠真正地意識到遵紀守法的重要性,而且,有些人是官二代,總以為自己爸媽是政府的人,再大的事由他們頂著,這是極其惡劣的想法,只要你觸碰了法律,不管你是誰,都要承受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反之,你的父母也要受影響。
這次的講座,讓我們樹立了正確的法律意識,讓我們懂得了什么是法律,我相信,不久的將來,我們會成為社會上的好“公民”為社會做出貢獻。
法律講堂觀后感2
寓法理和觀點于故事中,講述世間百態所蘊含的立法背景。《法律講堂》作為服務當下的國家立法、普法節目,以實用性強、貼近生活實際需求,并且啟迪生活智慧的特點,自在唯一合作音頻網絡平臺——酷我音樂上線以來,就備受聽眾喜愛。本周,法律講堂(生活版)繼續火熱開更,透過平凡人的故事共話法律知識。
酷我音樂《法律講堂》分為(生活版)、(文史版)等多個專輯,旨在通過專家主題講座加背景簡介的形式,來講述相關的法律知識。在《法律講堂》(生活版)中,就從房產、婚姻、醫患、防范多角度切入,講述原生態百姓生活中一個終身難忘的執法故事、一段驚心動魄的醫患之爭、一場匪夷所思的情感糾紛等,這些都將在酷我音樂電臺中娓娓道來,讓聽眾觸摸到生活的質感。
據了解,法律講堂(生活版)主講人為國內各個領域的精英律師,可謂是法律版的"專家庫"。例如在本周更新的節目中,有法律專家朱燕、沈鈺琦、劉春曉、孫軍軍等老師,通過"強勢父親害了兒"、"同居的女友不結婚"、"挖人祖墳求轉運"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發人深省的節目,來為聽眾講述關于民商訴訟、婚姻家庭法律的故事。
除此之外,生活中很多備受啟發的故事和社會熱點新聞,在酷我音樂以往更新的節目中也備受聽眾好評,其中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講述的"曬娃惹出大麻煩"這期節目,就引起聽眾們的激烈討論。光天化日之下人竟然公然搶孩子,原因竟是朋友圈"曬娃"被人販子盯上,這樣匪夷所思的事情不僅讓聽眾表示"很受啟發,不要輕易在網上透露自己的個人信息。"
法律講堂(生活版)與(文史版)均為日更新,自上線以來被酷我音樂聽眾稱為是大眾學法的指導手冊,不僅可以在聽故事中回顧司法歷程、認識法理內涵,更能夠普及法律知識提高民主法治意識,名不虛傳是個"寶藏節目"!鎖定收聽《法律講堂》,一起在生活中重新認識法律的新高度!
法律講堂觀后感3
其實有時候看了這些電視,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過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臨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錢就變。所以有時我會傻傻的希望和老公過平淡的日子!
是指是指將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宮,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過程,俗稱“”。被著與人沒有進行性行為。在本案中,___和胡艷萍是經過性行為生育的笨笨。這根本不符合所謂的含義。他們所簽訂的協議也是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所以這份協議是無效的'。
但是,我卻對法官的判決有點質疑了。法院判決孩子由胡艷萍來撫養,___每月付給胡艷萍生活費。先前付給胡艷萍的7萬元算是給笨笨的撫養費。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親撫養更宜??墒俏艺J為這并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現在笨笨就有一個單親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愛。若要判決,最好就是從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長的方法解決,___有穩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還有一個好妻子王靜對笨笨就像是親身的,更重要的是擁有一個完整的家,判給___能讓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間確實應該坦誠相待,但是有時候的欺騙不是善意的嗎?___也很難做啊,一個他很愛他的妻子王靜,不想與她離婚。一方面他又難以面對父母。現實就是如此的殘酷,熊掌與魚永遠都不能兼得。
法律講堂觀后感4
今天在學校,聽了王叔叔的對法律的介紹,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們對法律的了解,簡直是太淺薄了,有的時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已經邁向了罪惡的深淵,其實不光光是我們,很多大人對法律的認識還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還會疑問,我觸犯法律了嗎?因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們,只能在高墻里反省自己的錯誤。
一個民族因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個國家因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維系整個世界的一條脈絡,人們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權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兩個家庭的悲劇,我不愿再聽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聲,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經成定局,才明白過來,自己鑄就的錯誤,那樣,是徒勞的。因為世界上永遠都沒有“后悔藥”。
這次的講堂,是我心靈上的一次震撼,我從中知道了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這令我受益匪淺,法律宣傳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導大家,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
法律講堂觀后感5
這天,在電視節目《法律講堂》里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一對年輕的夫婦王先生和李女士?;楹笏哪旯餐I了新房子。正當兩人家庭和事業都很順意的時候,聽說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動遷。雖然兩人已經結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戶口卻還在娘家,按政策規定未婚成年子女能夠得到相應的動遷住房補貼。無奈她已經結婚了,無法得到這筆補償。眼看一筆"不義之財"就要"不翼而飛",正當無奈之時,王先生"絞盡腦汁"想出了"良策"———"假離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說,兩人"一拍即和"。正因兩人結婚以來感情一向很好,堅信"假離婚"也不會有什么"大礙"。
就這樣,兩人順利的辦理了"假離婚",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動遷辦發給的補貼,他們在辦理假離婚的時候,將此刻兩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離婚后,兩人還居住在一齊,和原來比也沒什么變化。不久,他們就"如愿以嘗"的領到了一份動遷補貼。此時,李女士想,目的到達了,能夠辦理復婚手續了。
但是,天有不測風云,王先生卻提出要和別人結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這可氣壞了李女士。她怎樣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處了四年的丈夫怎樣說變心就變心了呢?而且是這樣的絕情!他們但是大學的同學啊。相識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來,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湊巧。就在他們辦理了"假離婚"的時候,王先生怎樣也不會想到,他們公司新分配來的大學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從到他們公司后,就十分仰慕王先生的才華和潛質,私下里喜愛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樣聽說的王先生辦理了"假離婚"。心想"機會"來了,就對王先生展開了猛烈的攻勢。無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經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雖然從良心上講感覺對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較之下覺得還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來背叛了妻子。干脆連房子也占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續的。
這可苦壞了李女士,她一氣之下將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經過調查審理,認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違法。直到這個時候,李女士欲哭無淚,追悔莫急。真是:為了貪圖一時的小利,丟了丈夫和房子。還不止這些!
從這件事中我們還應當吸取這樣的教訓:
一、當你準備做出一個重大的決定的時候,要把問題的結果想清楚,不好只想好的一面,還要想到由此可能引發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腳踏實地,不好弄虛作假,無視法律,我們要尊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如果當初李女士不貪圖小利,林小姐也就沒有可乘之機,王先生還是她的好丈夫,這個家庭還會充滿溫馨幸福的。
法律講堂觀后感6
"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離婚義無返顧,婚姻當成兒戲。"我這天看<法律講堂>,講了這樣一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給給了一級攝影師小丁。結婚之時,小丁送給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就應有的禮物,但是小白似乎還是不高興,期望愛人能送給她一個讓自己驚喜的禮物!小丁想了3天也沒想出到底送什么禮物能讓小白驚喜。突然眼前一本雜志的封面給了他啟示。自己是有名的攝影師,能夠幫妻子拍一套漂亮的算做送給她的禮物,想想看,這個禮物必須會讓妻子感到驚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難為情,不一樣意!怎奈小丁說這個禮物只供我們兩人欣賞,老公拍攝,又有什么不能夠!于是小白答應了。小丁真不愧是個有名的攝影師,在他拍照的100多張照片中選中了10張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冊!兩人都感到很滿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蒼穹怎奈何耐飛逝的光陰。轉眼小白和小丁已經結婚3年了,激情過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攝影師工作,總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門的時候,最忘不了的是攝影機,手機有時候就忘在家里。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機不知是哪位美女發來了一條曖昧的消息,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氣。要小丁說清楚!小丁也記不住是誰在搞惡作劇。一時無法說清楚。小白不依不饒,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說歹說,才把妻子接了回來。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時刻長了,小丁已經厭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這樣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來。過了半年,小丁提出離婚,小白也同意。好在兩人也沒什么財產,沒房子,沒汽車,存折上就一萬多元錢,小丁說給小白做青春補償費,兩人就和平離婚了!
本來就應是相安無事。這一天,小白聽鄰居說有個攝影展很招認喜愛。一細問,是影展中有一組裸體照片,雖然對照片中的人頭部分做了特殊處理,但還是吸引了許多觀眾。有許多人就是為了專程去看那組。小白很震驚,想看個究竟。這一看非同小可,嚇出一身冷汗!原來那組正是當年小丁為自己拍的。怎樣能在眾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賞。她也顧不上難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說自己有著作權,就是不撤。小白說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兩人針鋒相對,對簿公堂。最后小白勝訴。正因法律規定:當著作權與肖像權發生在同一件作品時,要首先尊重肖像權!
這件事對小白來說雖然是勝訴了,但小白并不簡單。正因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將怎樣應對周圍的一切!
因此我們說,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經濟上自己自足,決不依靠于任何人。俗語說"爹有媽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無端尋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語說"平平淡淡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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