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酒店管理制度
1、主動、熱情、禮貌、耐心、細致、周到的為賓客服務,不做有損賓客利益和部門聲譽的事。
2、熟知酒店和本部門的主要服務項目,能隨即應答賓客的有關問題。
3、愛護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保養,不得損壞公物,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節約各類材料、用劑,降低費用,延長設備壽命。
4、各級管理人員須做到盡心盡職,現場督導,嚴于律己,做員工的表率,不得____,以情違章。
5、嚴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崗上班,以便有足夠的時間更換制服,準時簽到。
6、不能無故曠工,因有事不能前來工作(或在崗不能繼續工作),應事先向主管請假,如果遲到應先向主管說明理由方能上崗,調班必須經過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婚姻狀況,嬰兒出生、學歷等私人情況發生,應及時向行政人事部回。
8、凡是個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要首先向領班報告,假若不能解決,再由領班向客房部匯報。
9、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工作區域與其他服務員一起工作或交談(遇有特緊急任務得到主管的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時間不得在樓層和酒店其他區域逗留或休息,影響他人工作。
11、服務員不準攜帶包裹進入工作區域,客人遺留物品一律上交部門。
12、工作中注意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13、談吐得體,態度溫和,不得高聲喧嘩或扎堆聊天,不得與賓客爭辯,賓客有無禮言行時,應克制忍讓,報告上級妥善處理。
14、對部門工作有意見或建議應通過正常渠道向上級反映,不亂做評論,不得造謠中傷其他員工。
15、根據時間有禮貌的向客人打招呼,盡可能稱呼客人姓氏或職稱。
16、在崗工作期間嚴禁接打私人電話。
17、在酒店任何地方看到雜物均須拾起。
18、保持工作區域每一個地方都干凈、整齊,包括防火樓梯和員工出入口。
19、客房服務員在離開客房時,須將客人離開忘記關上的燈、電視關上。
20、在酒店內發現任何物品損壞、丟失或其他異?,F象,立即報告上級管理人員。
21、如發現客人在酒店內吵鬧、生病或醉酒,立即通知上級管理人員。
22、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把小塊的肥皂或任何東西丟到恭桶里去。
23、工作前、下班后將工作區域清理干凈,布置整齊。
24、客房服務員不得把布草當抹布使用。
25、不得在客區坐臥沙發,使用客桌、客椅、電話等客用設施。
26、不得接聽,撥打客房內的電話。
27、客房服務員在工作時撤出的臟毛巾不得放在地面上,應放在工作車上臟布巾口袋內。
28、不要向客人或無關人員提供酒店管理或其他客人的秘密。
29、若在房間或公共區域內發現老鼠、昆蟲、蟑螂,迅速報告上級管理人員。
30、對客人額外要求:如加椅子、毛毯、枕頭、拖鞋等應立即報告客房服務中心登記。
31、嚴禁向客人索要或變相索要小費。
32、客房部員工必須樹立強烈的服務意識,努力為賓客提供優質服務,對于賓客的正常要求不可拒絕。
33、客房部員工必須努力鉆研業務技能,以便為賓客提供更加專業、標準、人性化的服務。
34、酒店或部門組織的培訓及會議,不得無故缺勤。
主題酒店管理制度篇2
為更進一步規范酒店質量管理,加強酒店質檢的督查力度,酒店前廳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酒店前廳針對所有員工開展“1分1元”管理制度,并制訂《全面管理獎扣標準》。具體如下:
一、儀容儀表:
1、員工工服不整潔,有污漬者扣5分。
2、當班期間不按規定著裝者扣5分。(如祙子、鞋等)
3、上崗未佩戴工牌或佩戴不標準者扣5分。
4、男員工留胡須者,女員工未按規定化淡妝者扣5分。
5、當班期間戴兩個或兩個以上戒指,佩帶耳環等其它飾物者扣5分。
6、男員工發不過耳,女員工未盤發或流海過眉者扣5分。
7、指甲過長或涂有色指甲油者扣5分。
8、服務員見客不說禮貌用語、未面帶微笑、點頭問候者扣5分。
9、見領導、同事,不打招呼、不相互問候者扣5分。
二、工作紀律:
1、上班期間吃口香糖、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者扣10分。
2、上班期間在營業區域吃零食或帶食物進入營業區域扣10分。
3、未按餐廳要求標準,未準時站崗者扣5分。
4、上班期間相互勾肩搭背、嬉笑打鬧者扣20分。
5、上班期間無故消失,未向上級匯報,給工作帶來不便或引發賓客投訴者扣50分。
6、對客服務期間舉止不雅(如手插兜,斜靠墻,打哈欠,伸懶腰、掏耳、剔牙、剪指甲、扒者等,扣20分。
7、上班時間玩手機,拔打私人電話、看電視、看書報、會客或做其它私人事件者扣30分。
8、上班時間吃客人所剩食物及酒水扣20分。
9、提供給賓客已壞的用品扣20分。
10、不愛護公共設施、磕撞建筑物、亂涂亂畫等不文明行為者扣50分。
三、衛生標準:
1、地面有煙頭,紙屑等雜物扣5分。
2、窗內、窗臺有堆積塵土、玻璃上有污漬扣10分。
3、吊燈的燈罩內有塵土及污漬扣10分。
4、房屋頂部有蜘蛛網、灰塵,房內設備有塵土扣20元。
5、營業場所發現蒼蠅、蟑螂、老鼠,每只扣20分。
6、桌面、椅子、餐具、茶具、酒具洗滌不凈、有油漬、水跡及指紋的扣20分。
7、衛生間保持清潔,發現有臟物、異味扣20分。
8、部門所屬衛生區域有垃圾、煙頭、紙屑、果皮、臟水、堆雜物扣20分。
9、天花板、墻面、地面、地毯有污漬扣20分。
10、公共設施損壞不報修,影響正常工作者扣20分。
主題酒店管理制度篇3
1、按照酒店規定自查儀容儀表后按時到崗,認真閱讀交接班記錄,完成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保證酒店服務的連續性。
2、規范、熱情、禮貌地幫助客人完成入住登記手續,合理安排好房間,為客人提供良好服務。
3、做好開房登記時有關客人身份的驗證工作,負責檢查客人的抵離情況,處理好客人的特殊要求。
5、熟練掌握總臺及各項業務技能要求。
6、隨時了解房態,及時與客房部溝通協調,負責OK房、維修房的跟催工作。
7、負責賓客反饋信息的收集、整理。適時了解客人的需求并及時準確地反應到相關部門。
8、掌握一定的銷售技巧,努力推銷酒店客房及其它服務設施,以獲取最好的經濟效益。
9、了解當天團隊、會議、VIP及其它重要活動情況。
10、了解客情,做好突發事件的匯報、解決工作。
11、與酒店同事及其它部門保持良好的工作協作關系。
12、按規定清理、保持好轄區衛生。
13、完成好上級交待的其它工作。禮賓員崗位職責:
1、按照酒店規定自查儀容儀表后按時到崗,認真閱讀交接班記錄,完成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保證酒店服務的&39;連續性。
2、按規定位置站立,姿勢端正。密切注意客人動態,隨時準備為客人提供幫助。
3、時刻注意前臺的召喚。熱情為客人帶路,敏捷地為客人運送行李,主動為客人介紹酒店的各項服務設施及客房設施。
4、客人行李寄存與領取按規定操作,記錄表格填寫規范、工整。
5、熟悉本市標志性建筑及城市道路。熟悉酒店各部門服務內容及營業時間,隨時為客人提供問詢服務。
6、了解VIP的姓名、職務、車號及住房等情況,如有特殊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
7、熟練掌握各項工作流程。
8、控制好大堂燈光,協助維護好大堂秩序。
9、按規定清理、保持好轄區衛生。
10、完成好上級交待的其它工作。
主題酒店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條例適用范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食品用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生產、銷售,使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食用農產品的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協調、監督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制,對下轄政府及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各監督管理部門分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組織查處。
農、林、漁業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含加工,下同)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集貿市場和超市等市場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賓館、酒店等餐飲服務場所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據工作需要,能夠調整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食品生產銷售者的一般職責)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當生產、銷售、帶給貼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對其生產、銷售、帶給的食品承擔職責。
第六條(食品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推薦,有權檢舉、控告侵害食品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因購買、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不購買、不食用已經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條(科學技術支持)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食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采用先進技術和管理規范。
第八條(宣傳教育)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新聞媒體有義務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社會參與)政府鼓勵、支持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維護食品安全。
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規范,開展誠信建設,實行行業自律。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發揮維護食品安全的作用,參與和協助zhèngfǔ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食品安全標準
第十條(標準體系)省標準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并對標準的實施狀況進行跟蹤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適時組織修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查詢平臺。
第十一條(地方標準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聽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食品相關行業協會、企業及消費者意見。
第十二條(企業標準備案)企業生產沒有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報地級以上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審查合格并準予備案的企業標準方可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
本條例規定的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能夠按照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銷售食品。
第二節食品召回
第十三條(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及時召回其生產、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擔召回的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主動召回)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發現其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隱患,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主動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記錄召回的具體狀況,包括召回的數量、時光和地點等資料,并及時向原負責審批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強制召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安全食品時,應當責令該不安全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時向其報告召回的具體行動狀況。
第十六條(召回行動的監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動的監督,并向社會發布召回的有關信息。具體管理辦法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節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七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實際狀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生產、銷售者和餐飲服務者應當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各級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含食用農產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下同)應當定期對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狀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通報。
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會同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形勢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區的人民政府通報。
接到報告或者通報的地方政府應當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必要時發出食品安全預警或指引。
第十九條(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隱報、謊報、緩報。
收到報告的部門,確認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在兩個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對事故予以處理,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狀況。
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及時采取應急救援行動。
第二十一條(食品安全事故職責調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事故的查處和職責調查,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職責調查處理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職責調查,除了應當查明事故單位的職責外,還應當查明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的職責。
第四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條(信息管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的匯總、分析和綜合性信息的發布工作。
各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報告、分析和發布工作。
食品行業協會負責本行業內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工作。
第二十三條(信息平臺)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上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條(信息通報、報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之間應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送信息。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向社會發布監督抽檢結果前,應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和其他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新聞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狀況、重大活動或重大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應當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組織統一發布。
第二十六條(信息發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應當依法進行,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公正。
第二十七條(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資料)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資料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二)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預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處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
第一節食品生產
第二十八條(持證生產及其一般生產條件)食品生產者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生產條件,依法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九條(按標準組織生產)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貼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無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當貼合經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
第三十條(食品生產管理體系)食品生產者應當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食品生產進行全過程監控。
第三十一條(原料驗收)食品生產者應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制度。食品原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
第三十二條(生產記錄)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生產檔案,資料包括:
(一)食品原料進貨驗收記錄,載明食品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者、供貨者、購貨數量、購買日期、保質期和儲藏或者保管條件要求;
(二)食品生產記錄,載明投料狀況、生產工藝參數和生產數量等;
(三)食品檢驗記錄,載明食品及原料檢驗狀況和相關檢驗數據;
(四)食品銷售記錄,載明食品銷售對象、數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處理記錄,載明不合格食品的生產日期、數量、原因和處理措施。
生產檔案應當保存至食品保質期滿后兩年,不得偽造生產檔案。
第三十三條(出廠檢驗)食品生產者生產的每批食品務必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不具備檢驗條件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十四條(食品標識)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真實、清晰,貼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有虛假、夸大的資料,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療、診斷功能的用語。
委托生產的食品應當標明受委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
主題酒店管理制度篇5
倉庫管理基本規定:
一、物料管理須按照幾點原則:先進先出、物以類聚、賬實相符、物料按規定存放等。
二、倉庫流程分為:進料流程、發放流程、庫存品管理等。
三、倉庫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倉庫的物料保管、驗收、入庫、出庫等工作。
(2)提出倉庫管理意見及物資采購計劃,在批準后貫徹執行。
(3)嚴格執行公司倉庫保管制度及其細則規定,防止收發貨物差錯出現。
(4)入庫要及時登帳,手續檢驗不合要求不準入庫;出庫時手續不全不發貨。
(5)負責倉庫區域內的治安、防盜、消防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對意外事件及時處置。
(6)合理安排物料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碼,不得混堆和亂堆,保持庫區的整潔。
(7)負責將物料的存貯環境調節到最適條件,防止鼠害、蟲咬等,
(8)負責定期對倉庫物料盤點清倉,做到帳、物、卡三相符,協助主管人員做好盤點、盤虧的處理及調帳工作。
(9)負責倉庫管理中的出入庫單、驗收單等原始資料、帳冊的收集、整理和建檔工作,及時編制和按時上交相關的材料收支存報表,及時準確地登記材料明細分類帳簿。
(10)以公司利益為重,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監守自盜。
(11)完成采購業務部及財務部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倉庫管理工作程序規定
一、目的:對工程物資、歌舞總會、客房用品、茶樓物資和辦公用品進行控制。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物料的存儲管理。
三、規定內容
1、倉庫分類:本公司倉庫可分為辦公用品倉、歌舞總會物資倉、客房用品倉、茶樓物資倉、工程物資倉五個倉庫。
2、庫區:存放物料的區域,通常分為:合格品區、收貨區、輔助區、不合格品區。合格品區:存放合格物料的倉儲區;收貨區:沒有辦理登記的入庫物料存放的區域;輔助區:存放辦公用品,禮品、暫存物料的區域;不合格品區:不合格物料的存放的區域。
3、物料驗收:
(1)倉管員對采購購回的物品無論大小、多少等都要進行驗收。要做到:
a、與實物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不符的不驗收;
b、對購進物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c、對購進的食品、酒水等原材料超過保質期的不驗收;
d、發票所計數量與實物不符,但名稱、型號、規格相符的可按實際數量驗收入庫。
(2)驗收后,要根據發票上列明物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單價、數量和金額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一份倉管留底,一份交送貨人連同發票交財務部報賬,一份交財務會計處。
4、物料入庫:根據檢驗結果,庫房人員將已有明確標識的合格物料入庫,不合格物料清點后入不合格品區,同時通知采購部門讓其通知廠商辦理退貨事宜。
5、物料存放:
(1)物料要分類存放。庫房按物料類別及工作流程劃分為各個存儲區,各類物料要分類存放,同類物料集中存放,不得混放。物料存放應科學、合理、整齊、有序,嚴防物料翻倒。
(2)庫房內要保持衛生、整潔。貨區內不得存放任何無標記或者無記錄的物料。
(3)庫存物料應包裝完好,發現破損及時更換。用防靜電材料包裝的物料,要按原包裝形式存放。標注存放要求的貨箱,應按要求存放,以避免造成物料的損耗與毀壞。
(4)防止物料受潮,雨季尤其要注意,必要時要通風。晴天時要開窗換氣。易受潮物料包裝箱內要放防潮劑,并定期檢查防潮情況。
(5)庫房管理安全第一,要做好消防工作,每個倉庫配備兩至三個滅火器,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領導。
(6)出、入庫物料的裝卸搬運應由庫房管理人員負責控制,應輕拿輕放,嚴禁野蠻操作。
6、物料出庫:
(1)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人員一般要求專人負責。領料員先填好領料單和相關負責人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2)倉管根據領料單實發數量填寫出庫單,出庫單一式三份,領料單存根聯留底,客戶聯交領料人,會計聯交財務部會計。
(3)倉庫對任何部門均按正規手續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辦手續或白條頂庫。
(4)各部門領料時間規定:工程部上午8:00-9:00、下午14:00-15:00;歌舞總會下午17:00-17:30;餐飲部上午10:00-10:30;房務部上午9:00-9:30。
7、盤點與賬務處理:
(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底盤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盤點期間原則上停止發貨,實在急用的當下月發貨。盤點有盤虧盤盈的情況需查明原因,上報領導處理。將盤點結果列明細報財務表審核。
(2)物料出、入庫房每日要記賬,記賬要有原始憑證如:出庫單和入庫單,無原始單據一律不能進帳,原始單據必須有各自的編號。按記賬原則、方法和要求設立賬簿并登記入賬。賬簿要做以整齊、清潔、一目了然。
8、倉庫檔案管理:
(1)倉庫檔案主要有:
a、送貨單或收款明細單;
b、入庫單;
c、領料單;
d、出庫單;
e、實物賬簿。
(2)原始單據保管期限為一年,實物賬薄保管期限為二年。超過保管期應立即移交相關部門封存,并填寫移交清冊。移交清冊需相關負責人簽字。
主題酒店管理制度篇6
一、關于員工考勤請假的規定:
1、員工請病假須持酒店醫務室的證明,上報部門同意后方能休息,特殊情況應打電話或者其他渠道向所在班組、部門請假,回單位后再補辦手續。連休兩天(含兩天)以內者,由部門經理批準;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門送綜合辦。
2、員工請事假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要考慮工作頂替問題)由部門經理提出意見,上報酒店綜合辦,事假兩天(含兩天)以內者,由部門經理批準;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門送綜合辦經總經理批準,請事假原則不能超出七天。
3、員工補休應事先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由所在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意見,上報綜合辦,補休時間不能超正常的加班時間累計數。
二、員工上班需佩戴工號牌
1、員工工號牌應佩于制服左胸前,如無佩戴一經發現罰款10元。
2、工號牌只限持牌人使用,不得么自轉與他人使用,如有遺失應立即向綜合辦申請補辦。
三、值臺的職責
早班上班時間:8:00—15:00
1、提早10分鐘做好上班準備,自查儀表儀容,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號牌。
2、上班時首先應與夜班人員了解未處理的各項事宜,詳細了解樓層的客情、房態、查閱“客人進出時間登記表”和交接本的注意事項,按“七清”交接規定準備好,服務臺周圍衛生是否清潔,做到不清不接(七清:住客情況要交清;客人離店時間要交清;各種款項、帳目要交清;客人代辦的事、電報、信件、留言要交清;當班所發生或發現的問題要交清;房門鎖匙要交清;領導布置的任務要交清)。
3、做好服務臺周圍的衛生,做到地面干凈無雜物,煙缸內保持清潔,煙蒂不得超過3個。
4、了解客人的進出情況,客人要求整理的客間要記下,及時通知服務員清理,同時做好接送客人的準備工作。
5、加強值班臺工作,確實需要離開崗位,必須有人替班,按程序做好迎送的接待工作,做好訪客登記,主動給訪客送茶,同時應嚴密注視來往人員,發現可疑跡象,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6、處理好客房遺失物品及客人遺留物品登記工作,按規定程序辦理清點客衣,負責客房設備的報修登記。
7、認真保管好鎖匙,住客取鎖匙要驗明身份,校對后方可提供,不得向無關及外來訪客人員提供鎖匙。
8、禮貌待客,熱情替客人辦理委托事宜,及時為客人傳送書報信件。
9、認真做好客房安全防范工作。
10、下午15:00下班,應認真做好與晚班的交接工作,做到“七清”。
午班職責
午班上班時間:15:00—22:00
提前10分鐘上班,職責與早班職責相同,但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晚上超過訪客時間(一般在23:00)不得訪客,并及時催促訪客離開客房,做好清場工作;訪客尚未離房的應記下房號、人數,交下一班人員處理。
2、認真記錄好下班前未回店客人的姓名、房號、人數,交夜班人員備案。
3、詳細交代次日所要叫醒客人的姓名、房號、床位及時間,做到準確無誤。
夜班職責
夜班上班時間:22:00—次日8:00
1、提前10分鐘到達樓層,自查儀容儀表,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號牌。
2、與中班了解樓層的客情、房態、訪客未離房等情況,按規定做好“七清”。
3、22:00調整走道燈光,關閉其它照明燈光,只留一路夜間照明燈光。
4、按程序做好早晨接送客人工作。
5、加強值臺工作,上班時精神飽滿,注意觀察樓層有關“五否”現象,每小時巡視樓層一次,上班時不得看小說、做私事、睡覺等。(五否:有否人員亂竄;客人有否半夜起床、行動反常;有否奇聲怪叫;客人有否突然離店;有否異常臭味)。
6、按約定時間叫醒的客人,應記清其房號、床位、姓名和時間,做到準確無誤。
7、注意訪客未離開房間的動向,發現有可以對象及時報告夜班領班。
8、2點前應認真填寫“住宿登記簿”,交夜班領班。
9、負責整理布草車,按分類備齊次日所要使用的各種棉織品和低值易耗品、用具,用過的棉織品需分類清點。
10、做好服務臺周圍的衛生工作,下班前應與早班辦好交接班手續,做到“七清”。
四、加強訪客登記關:
1、嚴格把關:樓層服務員對來訪客人一律辦理訪客登記手續。
2、完善訪客登記,提高登記率。
3、發現陌生客人或態度惡劣者,即與保安聯系。
五、獎懲細則
(一)實施方法:
1、助理對領班:領班對所屬每位員工依據“實行白、黃、紅牌的有關規定”每月進行設檔考核,認真做好記錄,于每月5日將記錄整理抄送辦公室文員處備案;領班評完后助理根據考核級別,再報經理審批。
2、部門領導及值班經理亦依照規定對員工進行檢查,領班有記錄員工不改正,追究員工責任;若某班組違紀現象或工作情況經常不理想,則追究該領班領導不得力。
3、文員于10日將當月違紀情況、質檢情況及客人反映、早會反映等檢查處理結果整理公布,領班以上干部人手一份,并在班前會等各級會議公布。
4、根據檢查考核情況,將獎金劃分為a、b、c、d四種等級,員工根據等級領取本月獎金。b級,獎金不變;a級有變,c、d級要罰。
5、文員依據檢查記錄,算出罰款總額,將此額4/5獎勵給表現優異的員工,另1/5由辦公室支配,視領班工作表現全部或部分獎給領班,未發完部分留下一個月分配。
(二)獎勵對象
1、模范遵守店規店紀,一貫遵照本細則之員工。
2、積極配合領班工作,關心愛護集體者。
3、工作積極肯干,助人為樂,態度熱情,受到賓客、值班經理及同事贊賞者。
4、就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經濟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有突出貢獻。
5、敢于檢舉不良現象,查處屬實者。
6、拾金不昧者。
7、及時發現事故苗頭,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8、見義勇為,保護酒店、賓客生命財產者。
9、合理控制成本,節約使用低值易耗品。
六、實行白、黃、紅牌警告的有關規定
(一)對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白牌警告
1、儀容、儀表、著裝不整。
2、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進入,使用客人的設備設施。
3、上班時間辦私事,私打電話,私自會客。
4、無故遲到、早退、溜崗、串崗。
5、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雜物。
6、在禁止吸煙地方吸煙。
7、未經允許乘坐客梯。
(二)對下情況之一者給予黃牌警告
1、白牌警告三次為一次黃牌警告。
2、對賓客粗暴或不禮貌。
3、讓別人或替別人打卡考勤。
4、無故脫崗。
5、擅自私配酒店內部鎖匙。
6、在崗收聽廣播,看電視、雜志、報紙等。
7、在崗時間睡覺。
8、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
9、不服從工作調配。
10、向客人索取小費,物品或其它報酬。
11、超越權力范圍,造成損失。
(三)對下列行為之一給予紅牌警告
1、一年內三次黃牌警告給予紅牌警告。
2、侮辱、謾罵、毆打賓客或與客人吵架,和內部員工打架、斗毆責任者。
3、道德敗壞,嫖娼或拉皮條。
4、偷竊酒店、賓客或同事財物(不管金額大小)。
5、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酗酒滋事,影響壞。
6、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5天,一年累計15天。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
8、恐嚇、擾亂,對他人(或管理人員)施行暴力行為或試圖采取上述行為。
9、蓄意破壞酒店設備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