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的閱讀隨筆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1
《牛虻》這本書,是一個朋友去旅行帶回來給我的。當時拆開,就在扉頁寫了:“愿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可是當時忙于備戰考試卻并沒有一口氣讀完,而是在兩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將它錄入腦海……
從“亞瑟”到“牛虻”,是時隔13年的苦難磨礪,是一個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轉變。他因為不小心透露了組織的秘密而被心愛的人打了一耳光而傷心,后來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愛的神甫的私生子的雙重打擊下,他選擇了假裝死亡的方式消失,離開愛情與親情。
異鄉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過著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園當苦力,為了一口飯成為被人戲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毀容,在回到國土以至于他深愛以及愛著他的兩個人都無法認出他。他受盡肉體與心靈的摧殘,但在這個過程中,他卻是變得更加強大,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來之后,他成了筆鋒犀利、干練冷酷而無所畏懼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僅因為他對教廷充滿仇恨想要換回父親,而且他想要“獻身于意大利,幫她從奴隸和苦難中解放出來!”所以他一直堅持下來,他自己也說過:“如果我自殺了,我的工作怎么辦?誰來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與精神感染鼓勵了許多人。但他最后還是因為對神甫的愛而放下了槍被捕獲,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給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愛戴他,握著槍的手發抖,把子彈打偏……但他最后還是離開了人間……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選擇上帝放棄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瘋了自己。到了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這也暗示著牛虻的犧牲沒有白白浪費。
而最后,牛虻在給瓊瑪的信中寫到:無論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瓊瑪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淚,愛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許從一開始注定是悲劇。
但世人知道,牛虻雖死,他的精神卻長存。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2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
——題記
我是含著熱淚讀完《牛虻》的。
小說的主人公亞瑟出生在一個富商家庭中,由于經常受到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卻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我的良師慈父,并且他認為一個虔誠的教徒和一個為意大利獨立而獻身的人是不獨立的。當遭遇最親愛的神父那痛徹心扉的欺騙與背叛時,當受到最心愛的瓊瑪那沉重的誤解后,當周圍的所有都將他孤立時,亞瑟痛恨自我的幼稚無知。這一連串的打擊使他陷入極度痛苦之中,幾乎要發狂。從此,“亞瑟”死了,他的“靈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為了一只“牛虻”。
在這十三年里,痛苦和艱辛如地獄里的魔鬼一向在折磨著他,令他遍體鱗傷。誰能想象,一個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獨無依的人會怎樣樣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許僅有勞累才能讓他忘記心中的痛。可是或許生命又給他開了一個玩笑,白熱病席卷了美洲大陸,此時的他已經是被死神拽著腳了,但苦痛并沒有帶給他軟弱,帶給他的反而是堅強!十三年過去了,此時呈此刻我們眼前的是一個飽經風霜,意志堅強,機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這個以往讓他無比悲痛的地方,在此進取投身于自由民主運動,但結果還是讓人心碎,為了營救那些為人民自由而戰的人,他和政府的人展開了槍戰,救了戰友們,自我卻因為沒有子彈而被捕。
牛虻是個多么值得我們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剛毅的性格,堅強的品質,給我們帶來的是他那鋼鐵般的信念。是剛毅,讓他從虛幻世界中解脫出來,浴火重生;是堅強,使他的斗志始終昂揚,不畏苦難;更是信仰,讓他放棄年輕燦爛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剛毅、為了信仰的人了:司馬遷,遭受宮刑,完成被魯迅譽之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的《史記》;林則徐,應對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處之,高吟“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僅有堅持著我們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難的都集中到身上時,勇往直前。在我們有限的生命中,能夠激發靈魂的高貴與偉大的,僅有虔誠的信仰。在最危險的情形下,最虔誠的信仰支撐著我們;在最嚴重的困難面前,也是虔誠的信仰幫忙我們獲得勝利。亞瑟有自我的信仰,他能在經受無數艱難險阻后,仍然笑對未來。我們又何嘗不能做到呢我們應當學學亞瑟。無論有什么困難時,總會有信仰支撐著他,讓他毫不退縮。
身為一名醫學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醫學生誓言仍然響徹耳邊。選擇了醫學,選擇了成為一名醫學生,就已經選擇了和其他人走一條不一樣的道路!大一時的懵懂已過,我們正在經歷著大二的成長。但我明白當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潔在心里,而一份職責已悄然落在肩頭!只因為選擇醫學,只因為我們是醫學生。以往在我們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以往的我們摸著油油的尸體,挑著微小卻致命的病毒……但那些為以后臨床做準備的一切都過去了!此刻的我也在慢慢尋找方向,尋找未來的路,也許還在迷惑著,但我會堅信自我內心的聲音,堅信自我的信仰!在很多人看來我們是勤奮的,只因為我們應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應對的是獨一無二的生命,應對信任和依靠,我們別無選擇!未來不明白會有什么在等待我們,而此刻我們能做的唯有好好學習知識,有一天能夠救死扶傷,不枉費我們的努力……不管前路怎樣艱險,有了信仰,我們就會有支撐自我走下去的勇氣和信心!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3
在讀過的小說中,伏尼契的《牛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書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讓我感覺到震撼……
亞瑟,書中描述道:他身體十分單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纖細的手足,身上的沒一個地方都過于精細,過于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國中產階級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紀肖像畫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讓他安靜地坐在那里別人必須誤會以為他是一個身著男裝的嫵媚動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動的時候,那輕盈敏捷的體態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馴服的,沒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書中又寫道:
‘費利斯。列瓦雷茲,綽號牛虻。
年齡:大約三十歲;
籍貫:不詳,大概系南美人;
職業;新聞記者;
矮個子;黑頭發;黑胡須;皮膚黝黑;藍眼睛;前額:既闊又圓;鼻子,嘴巴,下——'
對了,這兒:‘特征:右腳跛;左臂彎曲;左手少了兩指;臉上有最近被馬刀砍傷的疤痕;口吃。下頭還有一句附言:‘精于槍法,捕時要加以注意。'
大概沒有人會想到,那個以往的俊美少年會變成最終這“丑陋”的模樣,這或許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動,就是因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許多方面的“沖突”。這就應驗了文學評論家勃蘭兌斯說過一句名言:“沒有沖突,就沒有杯具。”這“沖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沖突,或者是感情與夢想的沖突,而由于這些不能調和的沖突,就爆發了驚心動魄的杯具。
這許多的沖突中每個都耐人尋味,每個都動人心旋,每一個沖突都把牛虻帶向杯具。可我無暇仔細體味這些沖突,因為我在被他的那種精神感動著、震撼著……
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這是開篇首語。本書的精華所在,文章的點睛之筆,也是牛虻和瓊瑪小時侯一齊學的一首小詩,是文章的結晶。
的確,牛虻精神是永不泯滅的。在宇宙的每個角落都會有這樣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類的一種精神的象征。
無論在牛虻那個戰亂的年代,還是如今這和平的時代,牛虻的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應對敵人視死如歸的精神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的。
"我明白你們這些留下來的人團結起來,就會給他們猛烈的反擊,你們將會實現為之奮斗的宏偉大業。至于我,對待死亡就會懷著簡便的心境,走進院子,就像是一個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徹底完成了這份工作的證明。他們殺了我,因為他們害怕我,我心何求。"這是封面上的一段話。足見牛虻的偉大。他用一生的時間和惡勢力作斗爭,把自我的青春和熱情毫不吝嗇地獻給了意大利。獻給了他深愛的與之無關的人民。而應對死刑表現得從容不迫甚至讓執行槍決的軍官士兵都不寒而栗。應對手無縛雞之力的牛虻,他們顯得多么狼狽不堪!就連槍決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著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終竟有個士兵甚至沒有開槍。牛虻就是有這個力量,能讓他的敵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會感受到他靈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這樣一個好人還是被亂槍射死了,可就連最終一刻,他都不忘和敵人斗爭,最終一刻他也是勝利的。他的敵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瓊瑪的雙重傷害下、其內心承受著非人的煉獄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過了地獄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經成熟了,已經是老練的“牛虻”,成為一個為國家命運不顧個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轉眼看看此刻的我們,80后的我們,被人們喻為“草莓族”的我們,莫說是受到生命中最愛的兩個人的雙重打擊我們有沒有勇氣重新站起來,就是遇到挫折也會讓許多人放棄前進去選擇逃避!這是多么鮮明的比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們缺少的或許就是一種牛虻精神——執著、堅強、頑強的毅力和戰勝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許這時的我們真的應當學一下魯迅先生的“拿來主義”,把牛虻精神拿來,將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為自我所用,改變80后“草莓族”的現狀,將自我變為不僅僅外表光鮮亮麗,內心也堅強無比的“轉基因草莓”吧!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4
在看完《牛虻》一書后,我深刻體會到成長,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堅持,是需要驚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亞瑟,在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價值,為堅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堅持,雖然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亞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個英國富商勃爾頓家中,以往天真地認為這個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義上他是勃爾頓與后妻所生,但實則是后妻與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從小在家里受異母兄嫂的歧視,精神上很不愉快,卻始終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淵博學識,把他當作良師慈父,以一片赤誠之心回報蒙太尼里對自我的關懷。可是,當他接觸了青年意大利黨人,看到了自我懺悔神父的間諜行經、認清了教會和反動當局狼狽為奸、鎮壓革命的殘酷現實之后,他大徹大悟,從而走上了與他們進行義無反顧、不屈不撓的斗爭的道路。
她,瓊瑪——牛虻在亞瑟時代就對她心生愛慕,只可惜由于無意中泄露了組織秘密,被視為叛徒。瓊瑪的一記耳光打碎了亞瑟的心,他的感情也從此暗淡下來。13年后,當亞瑟化作牛虻歸來,身心俱已大變。他記恨瓊瑪對他的傷害,即使在她面前內心再次強烈地翻滾著感情,也不承認自我就是以往的亞瑟,這種殘酷的折磨讓瓊瑪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內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給瓊瑪留下一封告別信“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歡樂的飛虻!”承認了自我的身份,那種撕心裂肺的感情讓瓊瑪悲痛欲絕。“在你還是一個難看的小姑娘時,瓊瑪,我就愛你。那時你穿著方格花布連衣裙,系著一塊皺巴巴的圍圍脖,扎著一根辮子拖在身后。我仍舊愛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慘。被自我親生父親處決!在一次偷運軍火的行動中被敵人突然包圍,牛虻掩護其他人突圍,自我卻因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現而垂下了手中的槍,不幸被捕。牛虻的戰友們設法營救他,但牛虻身負重傷,暈倒在越獄途中。敵人決定迅速將他處死。前來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圖以父子之情和放棄主教的條件勸他歸降;而牛虻卻企圖打動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做出抉擇,但他們誰都不能放棄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了字,自我也痛苦地發瘋致死。
可憐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自我最愛的人誤解,被自我親生父親判死!對于一個天真的,認為世界時完美的人來說是多么殘酷!他做過苦力,做過小丑,還四處流浪。這一切的坎坷,都鍛煉了他的冷酷,堅強,無情。在經歷過這么多風風雨雨后他最終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對感情抱有期望,只專心于革命事業。因為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讀完這本書,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適的環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卻常因為些小事埋怨。相對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滿足與平靜的對世界充滿期望的現狀。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5
做一只百折不撓的牛虻
真正意義的行動不應研究生命危險。我被神派到這座城市來,好比是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職責就是刺激它盡快前行—這是蘇格拉底《對話錄》里的一句。這是對《牛虻》這本書的評價。
無論我仍然活著
還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飛來飛去
--牛虻
這本書是受“保爾”所薦,我才開始讀的。它的作者是——艾捷爾·麗蓮·伏尼契,這著作影響著千萬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亞瑟——也就是牛虻。
這本書寫的是亞瑟在經歷重重困難后仍不忘革命,堅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獄后,許多人認為他已死,但他又重現江湖,不顧家人反對,在勞倫佐·蒙太尼里的幫忙下堅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為牛虻,因為他有牛虻的優秀品質。
我記得他在被槍決的時候的一個段落,因為他堅強的品質令我記憶猶新:“一顆子彈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臉。另外一顆子彈打在膝蓋的上部。牛虻站在那,沖他們笑。他們驚恐萬分的瞅著已經被他們槍決,可是沒有被殺死的人‘上校,你帶來一只蹩腳的行刑隊!我來瞧瞧能不能把他們調教好。行了,伙計們!把你的武器抬高一點!你們都準備好了嗎那么來吧!預備——舉槍——’‘射擊!’上校跑上前搶先叫喊道。又一陣亂七八糟的射擊。煙霧漸漸散開,隨后冉冉升起,匯合到晨曦之中。他們見牛虻已然倒下,發現他竟然還沒有死。他搖晃著站了起來,之后便向一邊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輕聲問。獄醫低聲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說了一遍,‘總算結束了!’蒙太尼里來到院內,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閣下!請你必須要原諒······槍決剛結束,尸體還沒······’‘哦,我的上帝!’一個士兵忽然喊叫起來,軍事長官及時回頭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軀又一次開始掙扎,并且開始呻吟。牛虻倚著醫生的膝頭直起身體,瞪大眼睛直瞅著十字架······”
牛虻這種堅強的毅力,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也僅有具有牛虻這樣的品質,才能在無數子彈穿過身體的情景下,鮮血將要流盡的情景下仍然頑強不屈的站立起來,無所畏懼,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脅。
讀過這本書后,我才明白,我們所有的困難加起來,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們僅有學習牛虻那種剛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撓,從不認輸······才能在接下來的生活中有所表現。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6
牛虻主要講述為19世紀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師私生子亞瑟因知曉身世離家而走,受盡磨難,后回到家鄉參加革命,最終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讀此文,看到前文對書簡介道,此書在蘇聯和中國產生了深遠影響,便覺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優秀作品的誕生,都深受當時環境的影響。作者艾捷爾·麗蓮·伏尼契與許多當時俄、意革命團體交往甚密,又接觸了許多如恩格斯等在內的革命人士。此書便是描述當時環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為經典。
我未對書中描述時期意大利乃至歐洲的社會環境進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論事的談論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師(神父),當時的天主教牧師有終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諸如此類的規定。所以當蒙泰尼里與亞瑟的母親陷入感情并生下亞瑟時,心境也是誠惶誠恐并十分復雜的。一方面是教規所限,另一方面便則是人性的真實表達。但因為身份原因,其與亞瑟的生母便對亞瑟一向隱瞞親生父親的真實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親對子女的摯愛,亞瑟的母親待亞瑟長大后叫其認蒙泰尼里為懺悔牧師,亞瑟成為一位虔誠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對亞瑟的關懷無微不至,當亞瑟成為當時意大利學生革命團隊時,便日夜擔心不已,生怕亞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發生調動,而亞瑟因參與學生革命而被當局關押慘受折磨后,書中對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亞瑟因當局設局誤露其他團隊成員信息,而被自我深愛的姑娘誤會,同時得知自我真實的身世后,亞瑟作為一個少年,突然的變故顛覆了其長久以來構成的人生觀及價值觀。看到此刻,被深愛的女孩所誤會固然難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為亞瑟的生父及懺悔牧師,隱瞞身份確屬無奈之舉。當時的環境決定了這一選擇,在一個由天主教實際執政的環境下,蒙泰尼里違反誓言陷入感情無疑是世事難以理解的。而作為生父,字里行間處處溢出蒙泰尼里對于亞瑟真正的愛。自古忠孝兩難全,這位父親只是做了在當時背景下他認為對的選擇。雖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師,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盡一位人父應盡的職責。我們能夠說蒙泰尼里背離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師,但我認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親,即便這份父愛含著欺騙。
作者在此處表達如此激烈的情緒,我想主要是因為兩點:一是為下文亞瑟成為一個徹底的反天主教統治的革命者做鋪墊。二是,當時社會背景下人民對天主教的統治早已人怨沸騰,但敢怒不敢言。
亞瑟滿含憤怒、被誤解、被欺騙的情緒離開去了南美,他對天主教的虔誠被他一錘子砸個粉碎。而之后的亞瑟生活便是極盡悲慘。礦工、船內幫工、身體被燒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茍延殘喘、成為坡腳的馬戲團小丑,亞瑟遭遇的這些悲慘命運讓人唏噓,但沒有被真正擊倒的他卻也變的堅強。這時讓我想起柴靜在看見內寫的一句話,你無法想象底層社會的殘酷。就如同一盞燈光,光亮邊緣的黑暗之地無人關注,而那里發生的事情難以想象,異常是這些城市里正常上學、工作生活的人們。如果要說亞瑟有什么在支撐其對生活的堅持,那么我想應當有兩點,一是對于蒙泰尼里作為父親以及對詹瑪作為愛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愛;二是對造成他悲慘生活的源頭,天主教極度的恨。
當亞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邊時,他已經成為一名有本事的堅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實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對天主教及反對蒙泰尼里便成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間其再次遇見詹瑪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為主教的蒙泰尼里時,他的自尊讓其不愿卸下頭具,他內心深處人性跳動的火焰,讓其許多時候變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難讓其變得固執。
在此時的情景下,亞瑟的生父雖榮升主教,卻無時無刻不沉浸在喪子之痛中。而亞瑟內心對蒙泰尼里的愛及對天主教的恨交織的復雜感情,也讓其備受煎熬。雖他對詹瑪的熱愛還一如往常,但詹瑪對于當年自我的所作所為備受自責,至今無法原諒。所以當作者繼續往下描述時,我便覺得有些殘忍及牽強了。所有人對亞瑟的愛還是那么濃烈,更如發酵的酒一樣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厚重。而牛虻卻是因自身的種.種遭遇無法釋懷。我不反對牛虻作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義對抗天主教的嚴苛統治。但我反對的是,一個常年懊悔不已的父親、一個多年深深自責的愛人難道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自我折磨嗎?脫離的人性的表達是否是空中樓閣呢?為表現革命者的堅毅而丟掉其應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嗎?人性根植于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闡述一個事實而丟棄人性不做研究,這樣的表達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時期,也不會對情戀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約束的過緊。此時表現出來的牛虻在我看來是一種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親人、愛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緒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無法釋懷,讓人難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懲罰愛他的人,讓所有人與他一樣痛苦。我并不明白這樣來描述一個革命者對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樣的好處。當其最終因革命而遭到槍決,他自身的痛苦已結束,但其對愛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響將長久的持續下去。我想為什么這本書在蘇聯、中國影響廣泛,而不提歐洲、北美,可能是因為書中表述的這種脫離人性的革命情懷在不一樣地區的認同感不一樣吧。
文章作者為女性,對細節、環境的描述十分細膩生動,閱讀時如身臨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內的花香都破書撲面而來,十分享受。同時牛虻應對磨難的那份堅韌是革命者值得贊揚的。可是我對本文的觀點基于生活的環境。在中國現行環境下,我的這種無法設身處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當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頗的。但這便是100個讀者就有100個哈姆雷特的直觀體現。
以上便是對牛虻一書有感,特此記錄,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問友人,為何周杰倫此刻寫的歌沒有原先的老歌好聽了?友人答,因為他寫不出來了。對,他還是他,但隨時光流逝心境已變。怕自我也是。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7
在我的心目中,親情是最純潔的,最值得信賴的感情:悲時,它給你撫慰;恐懼時,它給你力量;失望時,它給你鼓勵;危險時,它給你保護```````所以,親情是圣潔的。可是,我讀完愛爾蘭女作家艾‘
麗’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親生兒子送上斷頭臺的事實,重重地打擊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敘述的是一意大利斗爭中的一個故事。篤信上帝的貴族子弟亞瑟經過了一次次現實生活的挫折,改變了自己對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熱生活,從而引起了一系列親情與信仰的矛盾和斗爭。
平時,孤獨寂寞的亞瑟最信賴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倆的感情是真誠的。當亞瑟因母親早逝而悲傷時,教父給他安慰;當亞瑟猶豫彷徨時,教父又催他奮進。但是有一回亞瑟把自己參加革命的
志愿告訴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幫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態,不容反駁他要打這個念頭。這是第一次使年輕的亞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機會,亞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親,他迷惑,悲傷,
憤恨,因為他心目中圣潔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騙他!但是他還是深深地愛著神父,因為他是教父,是父親。
十三年后,亞瑟帶這滿是傷疤和殘缺的身體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熱的戰斗。他用’‘牛虻’‘作筆名,一次次用銳利的筆鋒抨擊當時黑暗的社會。從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動了意大利。這時的蒙泰尼里已經是一個深受人們尊敬的紅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愛父之心,常常用各種方式和他接觸親近。當牛虻發現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無時不忍受這痛失愛子的煎熬時,心中的愛和恨交織著,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騎兵的襲擊,他勇感地接受了掩護任務。當他拿起手槍,準備突圍時,忽然聽見蒙泰尼里的聲音,拿著手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就在那一剎那間,騎兵包圍了他。
看到這里我被書中字里行間流露出的親情深深地感動了。我既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為蒙泰尼里會設法就出他惟一的兒子,使得父子團圓。不料,這個上帝的衛道士并沒有手下留情:是他;’‘讓’’
牛虻再度入獄。在監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謂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書上簽上了名字,把自己心愛的兒子送上刑場``````蒙泰尼里很愛孩子,可是,作為一個反動主教,在關鍵時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發生沖突的時侯,他選擇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這時,人們才看清他的真實面目。他是上帝忠實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統治階級,他之所以獻出兒子是為了保住這個反動階級的利益。
牛虻是一個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間的父子親情,是可以由信仰決定取舍的,所以他會被自己反動的父親送上刑場。
艾`麗`伏尼契,這位愛爾蘭女作家寫下的《牛虻》,的確是留給人們的一筆可觀的財富。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8
不管我能否活著,仍是曾經死去,我一直都是,歡愉的牛虻。這首小詩,是牛虻最初的筆跡,寫完它,他就上了場,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給他的士兵,都是那么愛戴他,他們拿槍的手正在哆嗦,他們的淚正在臉上淌,可他們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無數發槍彈聲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彈,可是死得那么頑強,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著本人的兒子死去,是他親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兒子之間,決然選擇了虛假的慈悲的,而放棄了本人那么可憐又那么需要愛的兒子。他必定為本人的選擇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瘋,最初,偉大的紅衣從教仍是瘋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沒有由于他的忠實而對他忠實。
亞瑟是可憐的,瓊瑪的一個巴掌把他從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幾多年的,他全忍了下來,終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見到了瓊瑪,他們相愛,卻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時間,她也疾苦著。而合理她曉得他還活著,她能夠豁然,她能夠慢慢健忘本人已經的錯誤時,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亞瑟正在17歲時,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頭就能夠敲爛的泥塑,他最親愛的Padre騙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亞瑟正在中成了一個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曉得,無論若何,他仍是愛Padre,他不恨他,只需可以或許正在余生好好愛他,他就會滿腳,他就會獲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沒有如許做,他哭了,哭得很悲傷,可是他的選擇仍然是,只要……
做為偉大的紅衣從教,選擇是理所當然的,被釘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夠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僅僅是接管罷了。他并不克不及為人們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亞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許看待本人的兒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卻不領會,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誰浮泛的。
而當蒙泰尼里終究,而實的必需面臨天堂抑或里的阿誰時,他又會說什么,他還愛嗎?還本人的嗎?他會悔怨,必然會。他會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會把從心里扔掉,他愛的,是本人的兒子。可是這一切曾經晚了,天堂是無限高的,是無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親愛的兒子了……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9
這學期劉老師在上課時向我們推薦了《牛虻》這本書。還說李校長對這本書也是愛不釋手。放學后我就去書店買下了這本書,后來在一次擂臺賽中,我聽見了一個同學拉票時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中的主人公保爾也是因為《牛虻》這本書深受啟發。因此鼓動了我看這本書的欲望,于是僅用了八天時間便讀完了。
《牛虻》以十九世紀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反對奧地利殖民統治的斗爭為背景。以愛國志士牛虻的命運,遭遇和結局為線索,熱情歌頌了意大利人為民族解放,國家獨立所做的英勇斗爭。牛虻鋼鐵般的意志,視死如歸的精神,嫉惡如仇的品格,激勵和鼓舞了一大批年輕人。
《牛虻》這本書主要講了亞瑟小時候的生活過的很不如意,唯一能給他帶來快樂的人就是神父蒙太尼里和青梅竹馬的瓊瑪。后來蒙太尼里要去其他地方當正主教,走之前他非常擔心亞瑟,因為在神學院里散步時,神父蒙太尼里曾經問過亞瑟想要干什么,亞瑟當時也吐出了自己的想法。蒙太尼里走后,卡爾迪神父隨即上任,在一次懺悔中,亞瑟不小心說出了自己的黨名稱,新任神父隨即告密。亞瑟和其他同志也被抓了,出獄后,瓊瑪以為是亞瑟告的密,打了一個耳光后走了。亞瑟回到家里。一向討厭他的并想把他趕出家門的大嫂告訴了亞瑟,蒙太尼里是他的親生父親。傷心欲絕的亞瑟打碎了神像,制造出自殺的假象,奔赴南美。十三年把他磨練成了堅強,冷酷的牛虻,當他再次重回故鄉。他以辛辣的語言和尖刻的文章,諷刺那些信仰宗教的人。在一次偷運軍火中,因蒙太尼里的出現,牛虻被抓了。最后牛虻在獄中寫了一封信給瓊瑪,蒙太尼里在死刑判決書簽了字。在刑場上,牛虻親字指揮劊子手處決他。
當讀到最后處決牛虻時,我不禁流了許多淚,到最后牛虻還是一個勝利者,他為了國家獨立而獻出了生命。想到這里時,我不禁想起了我們班的小組,有的人給自己小組扣了分一點兒也不傷心,反倒還高興,沒有集體榮譽感。我真希望他們能夠好好看一下《牛虻》這本書。
《牛虻》這本書最打動我的就是牛虻對瓊瑪始終不渝的愛。瓊瑪的一記耳光,雖然是使亞瑟非常傷心,但它對瓊瑪的愛卻從來沒有變過。
在蒙泰尼里選擇了上帝時,我非常不認同他的做法,我能感受到牛虻當時的心情非常悲痛,雖然主教選擇上帝是理所應當的,但是作為父親選擇兒子更是天經地義的。我非常不理解蒙太尼里的做法,信奉一個跟自己沒有任何關系的上帝有什么用呢,上帝對你沒有任何幫助,又不能當飯吃。在親生骨肉和一個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做選擇時,竟選擇了跟自己沒有一點關系的人。最后還親手處決了自己的親生骨肉。我真希望這個結局能讓他明白一個道理,任何東西都代替不了親情。
我覺得《牛虻》的一生很痛苦,被最愛的人打了一記耳光,被最信任的人出賣,被親生父親處決,這一切,再加上十三年中所受的苦發生在一個對世界還認為很美好的亞瑟身上,真是太殘忍了。
看完《牛虻》這本書,給我最大的啟示就是珍惜自己現在所擁有的,我深感自己很幸福,有負責任的老師,知心的朋友,舒適的環境,愛自己的爸媽,這一切和牛虻的生活相比,真是天壤之別。我還常常因為一件小事而鬧脾氣,真是太不懂事了,所以我決定改掉這些毛病,珍惜所擁有的《牛虻》這本書給我的啟示,真是太大了,我希望你也可以看一看這本書,對你來說絕對是有益無害的喲!
牛虻的閱讀隨筆篇10
今日,我一口氣讀完了《牛虻》這部書,留給我的是震撼與感動。主人翁青年亞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組織秘密,換了心愛的女友瓊瑪一記耳光,無比懊喪。之后,他又得知自我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所以陷入迷茫甚至絕望。他制造了投海自盡的假象,從此流亡南美,身體被人打成殘疾。十三年后回國時,他已成為革命者牛虻。一個為意大利的自由而戰斗的斗士歸來,意味著他此生再無安寧。最終,為了夢想,牛虻割舍了感情和親情,也舍棄了深愛他的吉卜賽女郎倚達,舍笑走向刑場……
他說“不管我活著,還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歡樂地飛來飛去。”是的,他是夢想與現實的化身,為了心中的信仰,他拋棄了親情,感情,甚至是生命。
可是!他留給世人唯一是最珍貴的無價之寶是那永不墜落的斗爭精神!在當年哪個兵分馬亂,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社會,他就像一顆閃閃發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卻能給人期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著這個社會的某一個角落。可惜它卻被丟棄在一個不太顯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著,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他最終犧牲的情節,就算是臨死之前,他依舊是那樣毫不屈服,甚至于讓要槍斃他的士兵失去了殺他的勇氣,也許這太夢想化了,可是以牛虻的性格,這有又好像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他本能夠不死的。
他那個非法生父蒙泰尼里主教已經答應協助他越獄,同志們也在全力準備營救,但他卻堅持要蒙泰尼里拋棄天主教與他相認,同赴征程。為什么要提出這種對方不可能理解的要求,而寧可放棄繼續驅逐奧地利占領者的事業呢?我思索后的結論是:牛虻是把親情放在夢想之上的,沒有了親情,寧可放棄一切。而蒙泰尼里是把兩者同等看待的,盡管失去自我唯一的兒子之后,精神崩潰,走向死亡(我相信是自殺),信仰依然是無比堅定的。盡管是反動的信仰,“花崗巖腦袋”也勝過“墻頭草”。
我不明白,能否稱牛虻為英雄。因為他的苦難是在對世界的平白幻想以及象牙塔久久滋潤下產生的。就像他自我說的“當時的我幼稚的認為,所有欺騙了你的人都應當下地獄,可是我卻不明白,我正跳下一個地獄!”可是,他的苦痛有無非來自于那個社會,尤其是那個時代的意大利,那個神權至上的年代。而亞瑟比別人更早的清醒帶來的卻是痛苦,就像魯迅先生說的“這吃人的禮數!”而若牛虻還在,他便是要說“這吃人的神像啊!”
他離開家,逃出去之后的遭遇,簡直是非人的遭遇,那種生活,簡直比死還痛苦。有的時候,活下來會比死去更加的痛苦,而他還活著,就算遭遇了那樣的殘酷的事情。有這么一個細節,他在街上碰到一個被喝醉的父親打傷得六歲的小男孩,他把他接回家去,給他包扎傷口,細心的照顧他,在說到怎樣處理小孩的時候,他說“也許最仁慈的做法是在他的脖子上拴上一塊石頭,把他投進河里去。可是那樣就會使我遭受不快的后果。睡得真沉!你這個小孩,真是太不走運了——甚至都不能像只走失的小貓那樣保護自我!”,是啊,那個小孩就像當時在北美逃亡的他一樣,被人傷害了之后,像一條狗一樣在絕望里掙扎,可是牛虻讓沒有死,只是那么單純的一個愿望,要活著。人不也應當有這種執著嗎?
意大利青年亞瑟·伯爾頓,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亞瑟在懺悔時不細心泄露了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瓊瑪誤會。亞瑟還痛苦地發現自我竟是無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連串的打擊粉碎了亞瑟的心,他一錘子雜碎了心愛的耶穌神像,在書桌上放了一條偽裝自殺的紙條,毅然離去,來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盡屈辱,歷盡艱辛。他化名為牛虻回到意大利時,他已經成為了一個堅定、冷酷、老練的人了。牛虻回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進取準備起義。但最終本能逃生的牛虻卻因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猶豫沒有開槍而被捕。生父的勸降沒能打動牛虻,牛虻也沒能說動蒙泰里尼加入他們的組織。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兒子的死刑判決書上簽上了字,牛虻從容就義,倒在槍下。
蒙泰里尼是一個對徒們來說算得上仁慈的紅衣主教,他對亞瑟的感情也有著濃濃的父愛。13年后,他們再次相遇,可是父子兩人都有著自我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與兒子(革命)之間作出抉擇。對他來說,上帝是創造一切完美事物的神靈,是上帝讓亞瑟沒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還給了他……他無法舍棄他心中的上帝,又無法將他的愛分出一半來給兒子。蒙泰里尼最終目睹了兒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隨兒子而去。
當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與兒子之間作出了選擇時,他覺得以血贖罪的事應當在兒子身上實現;當兒子再也醒可是來的時候,他又后悔自我作出的選擇,因思念兒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來,他一時間作出的選擇是對的,可等心愛的兒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邊時,他又無比悲傷,他在當時沒有認識到兒子對他的重要性,雖然當時他也愛著兒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杯具是因為當時作出了錯誤的選擇就上演了。
有人曾說:“選擇就意味著失去。因為任何一種選擇,必須以放棄和推動某種事物為前提,否則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說的不也是這么一種道理嗎?選擇是多么的重要,它關系著未來事物的發展。我們無法后悔自我的選擇,更無法改變當初的選擇。應對著一道道人生中數不盡的選擇題,如果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誤了大事,釀成了嚴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該何去何從呢?
所以要學會選擇,學會放棄。“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隨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這才是人生的徹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