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一、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檔案室,確因工作需要,須經批準同意,由本室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二、庫房內的檔案要進行系統排列存放,不準堆放與檔案無關的東西。
三、做好庫房內“六防”(防盜、防火、防塵、防陽光、防潮、防鼠蟲蛀)工作,平時要勤檢查、勤打掃、保持檔案室衛生整潔、安全。
四、案卷查閱完畢要及時歸還原處,出借案卷要經過批準,并辦理好借閱登記手續。
五、對檔案室所藏檔案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六、檔案室鑰匙做到專人負責保管不準隨意給他人使用,若發現遺失應予全部調換。
醫院檔案管理制度篇2
1、會計檔案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制度,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2、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科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之后,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財務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會計檔案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限期歸還。
4、各種會計檔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會計月、季報表
(2)15年保管期:總帳、明細分類帳;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會計移交清冊
(3)25年保管期: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
(4)永久性保管期:會計年度決算報表;會計檔案保管,銷毀清冊;職工工資及獎金發放清冊。
5、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科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報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時,應由檔案室、財務科共同派員監督。監銷人在銷毀后必須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領導。
6、會計檔案銷毀前,對本單位認為重要的會計資料,應復留存,以便備查。
醫院檔案管理制度篇3
一、醫院所有文件、信函、簡報及其它資料等,統一由辦公室專人實行歸檔規范管理。
二、醫院收文程序是:各科室在接收到相關文件(含外出開會)時必須先交辦公室,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登記、編號,呈送醫院領導閱批,不得遺漏、延誤和丟失。文件傳閱完畢后,統一由辦公室保存,相關科室保存復印件。
三、醫院發文程序是:各承辦科室根據院領導批示意見起草文件,文件起草后,按報批程序報分管領導、院長簽發。擬文科室必須按照領導簽發稿認真校對后交辦公室把關,并統一編號,統一印制。凡未經分管領導或院長簽發的文件,辦公室不予編號;文件印制必須規范、清晰、整潔,蓋章后,要連同簽發稿、附件等一式三份入檔保存。
四、擬文科室要注重提高公文質量,格式規范,字跡工整,確保公文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各科室的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放。印制涉密文件、材料過程中形成的廢頁、廢件應由相關負責科室及時銷毀。
五、辦公室要對所有文件、檔案及各種資料在年底時分類登記、整理裝訂、入檔保存。外出開會或從上級機關帶回的文件,及時交辦公室專人進行登記入檔保存。未經辦領導允許,各股室不得擅自復印、摘印涉密文件和資料。
六、外單位查閱檔案資料時,須說明查閱的范圍及用途,經院長或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查閱。本單位人員查閱文件檔案時,要通過辦公室查閱,閱后及時歸檔。
七、嚴格遵守紀律。各種秘密文件、檔案、統計資料、編制信息、會議記錄等,都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保守秘密。需銷毀的文件資料,要進行清理登記,通過一定方式徹底銷毀。
八、對違反紀律,丟失文件檔案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故意泄密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醫院檔案管理制度篇4
一、高度認識檔案工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有關法規和制度。
二、查閱涉密檔案或內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和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必要時報請有關校領導審批。查閱時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注明查閱目的和內容。
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帶檔案出館;檔案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摘抄、復制、傳播具有性質的檔案內容。
四、因需要經批準摘錄或復制涉密檔案材料的,須妥善保管,用后銷毀,如發生涉密問題,后果由利用者負責。
五、不歸檔的重份文件及內部材料,須交由學校集中銷毀。
六、在校委員會的指導下,做好檔案密級變更和解密工作。
七、檔案館工作人員或利用者,如有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醫院檔案管理制度篇5
1、檔案室是機要重地,非檔案管理人員嚴禁入內。
2、檔案庫房必須堅固,采取防火、防盜、防蟲、防潮、防鼠、防光、防塵等措施,并經常檢查各項措施是否有效。
3、對庫房內各種檔案進行科學分類、排列、編號,分別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學、合理。
4、庫房內嚴禁存放與保存檔案無關的非檔案物品。
5、經常清理環境衛生保持庫房整潔美觀。
6、庫房內置放溫、濕度檢測設置,定期檢查、記錄、分析,庫內溫度應經常保持在l4—24攝氏度,相對濕度保持在45%-60%。
7、檔案管理人員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做好記錄,發現破損和字跡模糊及時修補、復制。
8、檔案管理人員離開時應熄燈、關好門窗。
醫院檔案管理制度篇6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記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2、會計檔案每年形成,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兩年(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期滿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4、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5、保管期限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銷毀:
(1)由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會計機構派員監銷。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醫院檔案管理制度篇7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業務資料,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科學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財務處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處長指定專人負責裝訂、整理及造冊,財務處長(或指定人員)負責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檔案室保管。
3、對記賬憑證,應在每月終了10日內按編號順序裝訂成冊,裝盒保存。
4、每年終了20日內,要將全年所有賬簿集中整理,裝袋保存,將所有會計報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