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
制度的制定應該基于客觀事實和證據,而不是基于個人偏見和主觀判斷。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怎樣寫才正確?接下來給大家整理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1
1.所有分包必須持有合格的施工資質手續。
2.進場后在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時間內,辦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
3.所有分包人員必須隨時持有身份證,憑身份證辦理所在項目部統一格式的現場施工人員胸卡,胸卡加蓋項目部公章有效,人員離開工地時,胸卡收回。
4.分包進場后,三天內將建委備案花名冊、身份證、暫住證、復印件、管理人員名冊及崗位證書復印件報項目部備案。
5.分包單位必須設置與項目部相應的勞務管理專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勞務人員管理職責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凡跨省市用工的分包,必須與所用工人簽訂單體合同
8.所有分包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對本隊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2
1通用知識
(1)熟悉國家建筑工程相關法律法規。
(2)了解工程材料的基本知識。
(3)了解施工圖繪制、識讀的基本知識。
(4)了解建筑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方法。
(5)熟悉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知識。
2基礎知識
(6)了解流動人口管理相關規定。
(7)掌握工作的基本知識。
(8)了解人力資源開發及管理的基礎知識。
(9)熟悉財務管理的基礎知識。
3崗位知識
(10)熟悉與本崗位相關的標準和管理規定。
(11)熟悉勞務需求的統計計算方法。
(12)掌握建筑勞務分包管理、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的基本知識。
(13)熟悉勞務糾紛常見形式、調解程序和方法。
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3
為確保公司的貨物能得到正確、妥善的裝卸、搬運、與保護,維護公司的整體服務質量與服務形象,從裝卸工、叉車工的勞動紀律和作業流程乃至著裝,言行等方面進行規范與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條例
1、積極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動作要迅速,按要求裝卸、搬運、堆碼貨物,不得找借口貨磨洋工。
2、嚴格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遣,禁止頂撞上司。
3、嚴禁上班前和上班時間喝酒,上班嚴禁溜崗。
4、當班時間不得隨便外出,擅離崗位,離開時要在釘釘APP軟件申請,經同意后方可離開。
5、同事之間應團結協作,避免發生沖突、爭吵、辱罵、打架。
6、樹立尊客愛貨思想,確保貨物完好無損,杜絕蠻干以免造成事故,禁止與客戶發生爭吵。
7、嚴禁在車上吸煙,禁止穿拖鞋。抽煙后煙頭不得隨意亂丟。
8、工作前要按規定穿戴反光衣,安全帽。
9、客戶發貨時了解實際件數、目的地,協助開單員清點貨物的件數、方位、重量。
10、卸貨開車門時,要慢慢試著打開車門,以防車門開啟過快造成貨物突然掉落。
11、在托盤上碼放貨物時,要達到垛型整齊,層與層之間交錯碼放、每層件數盡量一致。
12、在堆碼貨物較高時,要注意貨垛的穩定性,以防貨物掉下來或貨使貨物傾倒。
13、裝卸工當班期間休息時不要過于靠近碼放較高的貨垛貨存放安全性差的貨物旁。
14、裝卸工作業輕拿輕放,打板穩固。根據貨物的特性,注意好易碎、易損、貴重物品、貨物朝向、做好大不壓小、重不壓輕、好不壓壞、木不壓紙、干濕分開,并按包裝箱上標識的箭頭方向正方,不得拋扔、翻滾、腳踢、在地上拖拉貨物等野蠻裝卸動作。
15、裝卸過程中如發現貨物(包裝)變形、破損、泄露等質量問題或者是違禁物品時,要立刻報告經理處理。
16、裝卸時防止貨物混雜、破損、漏裝。
16、裝卸人員在用手推車時,不得強行將手推車插入貨板內,以保證貨物包裝的完好。
17、協助好叉車司機及時、準確地叉貨。當叉車在叉放托盤或貨物時,不得站在叉車前后,裝貨人員不得越過行車線,注意人躲車。叉車裝卸貨物時,叉車下嚴禁站人。
18、叉車、手推車在貨物搬運過程中,行車速度適中而平穩,不得開飛車,要保證人員與貨物的安全。
19、裝卸人員在經理確認貨物已經全部裝車后,做好車廂的安全封閉措施。上好封簽。
20、每次作業結束后要做好裝卸工具與貨物防護材料歸位整理,以及現場的清潔。
二:獎罰制度
1、本公司大車上裝卸貨時吸煙罰款50元/次,如造成貨物損壞、損失、起火等損失全責賠償。
2、嚴禁穿拖鞋,違者罰款50元/次。
3、隨意對貨物亂丟亂扔、拖拽、腳踹、及用叉車拖車造成貨物變形,損壞,罰款100元/次,并負責貨物全責賠償。
4、裝卸貨要求上輕下重、貨物朝向,性質(如易碎品,凍品,貴重物品等),造成損壞、損失、污染,罰款100元/次,且加班翻板到正確為止(沒有加班費)。并負責貨物全責賠償。
5、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按要求裝卸、堆碼貨物、找借口磨洋工的罰款50元/次。
6、客戶發貨時未了解實際件數、目的地、未協助開單員清點貨物件數、方位、重量的罰款50
7、返貨自提件與公司配送件,按簽收單上注明的貨物出倉,不按要求或多裝少裝的罰款200元/次,多裝的貨物未找回,將賠償所丟貨物的全部價值。
8、卸返貨按票打板,單票單件小票貨物需標簽朝外,容易區分,如不按要求罰款50元/次。并且加班翻板到正確為止(沒有加班費)。
9、晚班在貨少的情況下輪流休息,如有來貨叫不醒、叫不動的罰款50元/次。
10、與同事之間不團結協作,發生爭吵、辱罵、打架的罰款500元/次。
11、與客戶之間發生爭吵、辱罵、打架的罰款500元/次。
12、必須遵紀守法,不能偷盜,如有違反罰款1000元/次,并且以10倍的價格賠償,并報警處理。
13、現場操作時未按照安全作業要求,(未穿反光衣安全帽等)被扣叉車或罰款,負責全部責任。以上如出現費用問題,責任問題,法律問題,將責任到人。
1、如當月無上述罰款,并獲得同事上級表揚認可獎勵500元。
2、如當月無上述罰款獎勵300元。
三、考勤制度
1、早班時間:上午8點至下午8點
1、中班時間:中午12點至晚上12點
2、晚班時間:下午8點至次日上午8點
3、班次為固定班次和輪班制,需遵守上級安排班次進行上班。
4、上下班遲到早退10分鐘內超過5次罰款50元,超過10次罰款100元。5次50元疊加。
5、上下班遲到早退20分鐘至1小時扣除半天工資。
6、上下班遲到早退1小時至3小時扣除當天工資。、
7、上下班遲到早退3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罰款2天工資。
8、上班時間隨意外出者不足一小時扣除半天工資。
9、上班時間隨意外出者不足三小時扣除當天工資。
10、上班時間隨意外出者超過三小時曠工處理,罰款2天工資。
11、忙時加班按小時計算加班一小時15元。需釘釘手機APP申請。
12、請假或外出及加班未按公司要求在釘釘手機APP申請者,將不算請假或外出及加班。
13、全勤獎勵200元。
14、按月考核。
四、入職離職工資結算及手續
1、工資為入職上班第一天開始計算,未滿一月按140元每天計算,次月后按4500元每月計算。當月工資次月月底最后一天發放。
2、辭職需提前15天申請。經審批后15天內正常上班,第16天結算工資。
3、辭工未經審批離職者,上班最后一天未滿上班時間不結算工資,離職當月未滿一月按130元每天計算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離職當天起次月月底最后一天發放。
4、被公司辭退者,按《入職離職工資結算及手續第一條》執行。
以上制度自員工入職日期開始實施執行。
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4
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強公司依法管理的規范性和派遣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給用工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人力資源專業服務,維護用工單位、派遣員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我省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或聘用(勞務)協議的派遣員工。
第三條公司、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派遣員工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第四條處理違紀派遣員工,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積極疏導”原則,實事求是,依法依規處理。
招聘方式
第五條一般情況下,用工單位自行負責招聘及面試,確定符合條件派遣員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員工名單,由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如用工單位需要,可書面委托公司進行招聘,原則上用工單位須派人參加面試,面試合格,由用工單位確定錄用派遣員工名單,公司辦理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保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如用工單位全權委托公司進行派遣員工招聘,將參照第六條的辦法執行,并另外支付相應的招聘服務費用。
勞動合同
第八條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應經用工單位確認,用工單位應遵守《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約定,告知派遣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務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條簽訂或續訂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簽訂/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到公司前臺辦理簽訂手續。
第十條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時,用工單位應開具《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給派遣員工,派遣員工持《變更勞動合同通知函》于5個工作日內直接到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經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出現時,派遣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日常管理和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公司進行勞務派遣,應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勞務期限、勞務收入、工傷事故處理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第十四條公司應與被派遣員工在發生實際用工情況的同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若派遣員工不適應工作,應在試用期結束前以書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公司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并辦理相關手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不給予任何經濟或者民事賠償。
第十六條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法法律法規規定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和調度。
第十七條用工單位負責派遣員工上崗前培訓和入職安全教育培訓,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崗資格后正式上崗。
第十八條用工單位應依法保障派遣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業安全和勞動保護規程及標準,配備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并向派遣員工告知勞動安全、職業危害事項,發放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護派遣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為派遣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九派遣員工享有用工單位按國家規定的福利、學習、休息休假等待遇和民主政治的評先評優等權利,但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被派遣員工因病造成無法正常工作時,按照國家相關
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依法處理。
第二十一條被派遣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讓他人代替本人上崗。若發現代崗行為,公司即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被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承擔任何民事賠償。另外,代崗人在代崗期間出現一切責任事故全部由被代崗人員承擔。
第二十二條派遣員工不符合用工單位的崗位,或者是上崗員工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違規操作,由公司核實相關情況。若情況屬實,可對派遣員工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派遣員工在社會上出現刑事案件,所有責任由派遣員工自行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培訓考核
第二十四條用工單位根據各崗位的需要,需對派遣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相關業務培訓。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應根據被派遣員工在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
第二十六條用工單位為派遣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與派遣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有關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按法律法規和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用工單位可與負有競業限制或保密義務的派遣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有關競業限制內容、賠償、違約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協議約定條款執行。
勞動報酬
第二十八條派遣員工的勞務費(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確定(月薪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標準)。被派遣員工工資由本公司按照用工單位提供的業績考核情況登記表(或工資表)為被派遣員工支付。
第二十九條派遣員工工資的支付辦法: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的規定,用工方按月考核派遣員工工作,確定派遣員工應發放的工資總額,我公司扣除代繳的派遣員工本人應交的各類社保、住房公積金后,確定實發金額,并及時發給派遣員工本人。
派遣員工如果對所發工資有異議,可當面或電話,向公司業務部提出申請,公司必須及時答復。如有錯誤,經與用工單位核實后,調整到下個月內進行結算。被派遣員工不得以此為由,故意遲到早退或者煽動其他被派遣人員,或者曠工。否則,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社會保險
第三十條派遣員工如有生育、工傷和醫療等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并提供相關材料給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統一轉交本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享受待遇。
第三十一條社會保險的費率如有變動,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二條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患職業病,依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職業病防治規定以及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由單位承擔部分由用工單位承擔,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及時轉帳到我公司指定賬戶后,由我公司負責發放給派遣員工。
第三十三條派遣員工不享有我公司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按用工單位的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四條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期間,執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時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條派遣員工因崗位變動后,按用工單位新崗位的工時工作制度執行。
第三十六條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用工單位安排派遣員工延長工作的時間,應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七條派遣員工休息休假按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附則
第三十八條其他未盡事宜,將另行規定。
第三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第四十條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5
1勞務管理計劃
(1)參與制定勞務管理計劃。
(2)參與組建項目勞務管理機構和制定勞務管理制度。
2資格審查培訓
(3)負責審核勞務隊伍資質,辦理登記備案。
(4)負責審核勞務人員身份、資格,辦理登記備案。
(5)負責組織勞務人員培訓,對勞務隊伍進行考核評價。
3勞動合同管理
(6)負責或監督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終止等工作。
(7)負責或監督勞務人員進出場及用工管理。
(8)參與勞務費的結算。
(9)負責或監督勞務人員工資支付、公示及工資臺帳的建立。
4勞務糾紛處理
(10)協助編制、實施勞務糾紛應急預案。
(11)協助調解、處理勞務糾紛。
5勞務資料管理
(12)負責編制勞務隊伍和勞務人員管理資料。
(13)負責匯總、整理、移交勞務管理資料。
勞務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6
(一)務工人員招工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勞動用工的.管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勞務的用工主體為項目子公司。勞務公司對接項目子公司,進行勞務分包,勞務公司才能作為用工主體自行招用務工人員及進行勞務作業分包。
2、務工人員的招用,必須由勞務公司依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明確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
3、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被錄用之日起十五天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訂后,務工人員應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專業資格證,學歷證,暫住證等復印件(簽訂合同時必須提供原件備查),到公司統一備案。
4、招收范圍:熟練的技術操作工,有中、高級技能職稱的操作工優先錄用,特殊工種人員必須具備行業執業資格證。年齡18~55歲,身體健康。
5、勞務分包:必須發包給具有建筑勞務承包資質的企業,不得發包給無資質的組織和個人(包工頭)。
6、合同期限:務工人員固定期限合同最長不超過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期滿應及時辦理手續,離開公司辦理注銷手續。
(二)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專業、勞務分包的務工人員由雇傭單位負責管理,但必須遵守總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項目部根據施工現場的人數配置專、(兼)職勞務管理員,負責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登記,建立動態管理臺帳,督促檢查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勞動合同簽訂落實,負責施工現場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勞動合同等資料收集整理。
3、施工現場務工人員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新招的務工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
4、務工人員應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民工學習,接受項目部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5、務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及制定的門衛、宿舍、食堂等制度,嚴禁賭博、尋釁鬧事、打架斗毆,惡意要討工資的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人員酌情予以處理。
6、施工現場建立管理網絡,逐級落實責任制,做到人員底數清,流動進出清。
(三)務工人員考勤制度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的管理,加強務工人員的勞動紀律,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1、考勤是發放工資的依據之一,公司必須指定專人負責。
2、各作業班組務工人員的考勤,由經濟責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組長負責,務工人員互相監督核對,經責任人審查確認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項目部財務入賬,復制一份交勞務管理員留存供相關部門備查,
3、勞務分包項目考勤表由勞務公司負責填報,次月5日前必須報總包企業項目部勞務管理員匯總備查。
4、務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勞動紀律,工作時間不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勤。請病假、事假需辦理請假手續,未經同意擅自休假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七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十五天的視為自行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5、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必須按入場的時間,真實姓名按實考勤,不得弄虛作假,故意偽造考勤表,虛報多報人數冒領工資款,經查實嚴厲處罰。
(四)勞動糾紛處理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穩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加強施工現場的務工人員的規范管理,盡可能減少和杜絕勞動糾紛。深入了解務工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早發現糾紛的苗頭和不穩定因素,把勞動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
2、做好勞動糾紛預防工作,建立完善務工人員的管理臺帳,即:施工現場務工人員考勤表、工資發放表、務工人員情況登記表。
3、在施工現場醒目處位置張掛勞動糾紛投訴電話,告知接人姓名,確保投訴舉報渠道暢通。
4、對投訴內容受理人員應做好記錄,及時查明情況,迅速做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5、接到行業管理或相關部門投訴信息后,受理人應及時與當事人取得聯系,查清勞動糾紛原因,做好協調處理工作,處理結果如實的反饋相關單位。
6、充分發揮企業的調解會作用,盡可能把勞動糾紛做到內部消化解決,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氛圍。
7、盡力遏制無理取鬧,惡意要討行為,堅決打擊勢力手段敲詐行為。
8、對隨意拖欠或克扣務工人員工資,造成公司聲譽不良影響的人員,公司將給與通報批評并做出相應的處罰。
(五)務工人員工資發放制度
為了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保持社會的穩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為了確保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建立職工工資支付保證制度,按工程合同額的2%比例存入工資保證支付帳戶。
2、務工人員的工資發放,要根據出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況,由作業班組負責編制工資發放表并報項目部審核。按月支付務工人員的工資,且工資月支付數額不得低于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3、工資發放前三天在施工現場公示工資發放表,經確認雙方無異議后,將工資發放到每個務工人員,務工人員須持有效證明簽名領取,不得代領工資。經務工人員簽名的工資表,除財務入賬外,復制一份備查,并保存二年。
4、務工人員憑身份證、勞動合同錄用胸卡領取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持有有效證件的人員,工資不予發放。
5、實施勞務作業分包的,由勞務分包企業專(兼)職勞動管理員負責勞務工人員考勤和工資發放表的編制,工資發放表和完成的工作量報公司項目部審核并存檔。經核實后支付約定勞務分包工程款,并督促勞務分包單位及時并按規定要求發放務工人員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