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
制度的制定應該基于客觀事實和證據,而不是基于個人偏見和主觀判斷。怎樣寫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這里提供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分享,供大家參考。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辦法及措施;建立安全問題月檢查制度,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排查,對排查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組織一次安全報告會,利用宣傳櫥窗、廣播、張貼標語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與緊迫性,講解安全知識,強化師生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會、家長開放日,建立幼兒園、社會、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絡;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二、安全教育責任制
為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意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1、園長職責
(1)對幼兒園安全工作總負責,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與各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協調幼兒園各職能部門的安全工作落實,保障幼兒園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幼兒園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隱患,建立嚴格的外出活動報批制度。
2、安全園長職責
(1)及時進行園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食堂從業人員的教育,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督促幼兒園各專用教室加強消防器材的管理與維護,確保其能正常使用;
(5)加強幼兒園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設備進行必要的檢查。
(6)與幼兒園食堂、財務室、、電腦房、圖書室、門衛、設備倉庫等部門專管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保證財產、師生食品安全。
3、教職工職責
(1)嚴格組織課堂教學,各類活動周密考慮安全因素;
(2)嚴密注意幼兒動向,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責任,杜絕自己管
理范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3)文明執教,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保障幼兒身心健康,對由此導致的幼兒傷亡、出走等后果堅決追究當事人責任。
(4)在上班期間不得擅自離園,帶班不得離開幼兒,有事需請假同意后方可離開;
三、常規制度
1、園內安全
(1)不帶危險物品進園。
(2)教職工自覺維護安全的校園環境,
(3)文明活動,不做不安全的活動;
(4)教師密切關注幼兒活動安全,杜絕各類責任傷害事故發生;
(5)食堂杜絕不潔食品進出,保持師生食用品清潔、衛生。
2、交通安全
(1)教育幼兒上下學路上安全。
(2)師幼集體外出活動安全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嚴格執行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和檢查
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小食雜店進貨時收取符合規定的“一票通”票據做為進貨憑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食品批發者采取電子化手段對進銷情況進行記錄,實現可追溯。記錄保存期限為該食品保質期滿后半年,無保質期食品保存兩年。
二、日常檢查和召回
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三、消費者投訴處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得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五、日常衛生管理
1、食品經營者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果殼、紙屑,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倒垃圾;經營場所每天最少清掃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掃,保持地面、門窗、墻壁、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不積蜘蛛網。
3、食品存放整齊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墻擺放,不得與農藥、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4.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塵、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5、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志區分或隔離。銷售區域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嚴禁銷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消毒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人員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
5、從業人員在經營場所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活動。
七、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3
1、農村大集市場開辦者是市場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承擔市場的食品安全管理職責,負責建立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并指定專人對食品進場經營業戶進行登記備案。
2、市場內從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產、加工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保證所生產、加工或經營的食品安全,其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活動須符合相關規定。
3、鄉鎮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對農村集市貿易的&39;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規范指導。
4、鄉鎮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辦公室負責定期組織相關單位,對農村集市開辦者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常識等內容的培訓。
5、鄉鎮食品安全綜合監管辦公室定期組織相關單位,在農村集市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常識等內容的宣傳活動,提高農村食品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4
1、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者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4、烹調后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5
說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規章的規定,餐飲服務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其資料包括但不僅僅限于以下方面:
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單位組織機構;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3、消費者舉報投訴管理制度;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6、采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7、庫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2、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分類,不一樣類型的餐飲服務帶給者需制定不一樣資料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即:第一、二、五類的需制定1-13項,第三、四類的需制定第14項。
為了方便餐飲服務單位制定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我們對上述14項資料的規章制度作出了具體要求,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適合本單位狀況的各項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并按照要求統一制作版面上墻遵照執行。14項資料的規章制度要求參見附件1。
具體申報時,申請者僅需帶給相關規章制度的目錄。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6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7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貼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資料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凈含量和瀝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鑒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貼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狀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務必檢驗或者檢疫的,務必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貼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并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資料。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務必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貼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務必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39;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理解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貼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并填寫抽樣記錄單,并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狀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一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善,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持續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持續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貼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一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持續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一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貼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務必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務必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職責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職責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務必在理解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務必復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職責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并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務必有按規定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群眾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采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制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貼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群眾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__?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構筑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并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匯報狀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于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系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于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并予以答復,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來源理意見后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復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職責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處理狀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用心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后患。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8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庫房應分開設置。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庫房內應區分存放區域,并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蟲害藏匿且利于空氣流通。并定期檢查,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有效溫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出產地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生鮮食品與熟食制品應分開存放并有標識,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為規范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員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其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員,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3、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及健康檢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4、監督落實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組織落實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處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9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2、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39;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0
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柜臺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規范、從業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境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并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的距離;
(二)經營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并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溫度、濕度和環境等特殊要求;
(三)經營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采購食品是否按照規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標簽標識,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簽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生產企業名稱、地址以及企業注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
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簽,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五)證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六)倉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了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等。
六、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現問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1
一、餐飲具洗滌消毒保潔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安裝“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干凈,消毒后的&39;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的標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二、食品的衛生管理:
1、食品出廠前,公司營銷員應按有關規定索取或查閱檢驗合格證是否真實、準確、可靠。
2、食品出售之前,技術人員應現場檢查、核對食品檢驗合格證與食品的名稱、數量是否一致;重量是否一致,食品有無污染或變質。若發現食品與證件不符,應不予出售。
3、食品在儲存時應有防蠅、防鼠措施,并定期檢查其可靠性。
4、食品用具實行四過關。車間負責人為此項工作的監督責任人,并經常進行衛生檢查。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2
為加強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各項工作管理,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由專(兼)職人員負責,協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指導從業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檢查檔案,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調離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工作崗位。
四、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規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五、檢查食品加工過程的衛生狀況、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每日有檢查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六、對原料、食品添加劑的采購驗收工作、成品的留樣工作進行管理。
七、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八、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九、對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協助調查處理。
十、保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3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是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由餐飲服務單位授權,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并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正式從業人員。
二、大型以上餐館(含大型餐館)、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連鎖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并至少配備1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上述六類以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如無條件,可以配備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在2個以上(含2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員發生變動后,應當在10天內將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名單向《餐飲服務許可證》原發證機關備案。
五、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身體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證明;
(2)具備相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知識和工作實踐經驗;
(3)持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并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下列知識:
(1)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
(2)常見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處理原則;
(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要求;
(5)餐飲服務其他相關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2)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督促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提出工作崗位調整意見并督促落實;
(3)對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采購記錄和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進行管理;
(4)組織制定本企業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并記錄、存檔,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5)對場所環境衛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管理;
(6)所在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當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7)積極配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信息;
(8)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年至少參加1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學時。
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對12個月內連續3次被不同餐飲服務提供者因履行職責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注銷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4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39;,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5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范圍、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布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臺賬。不采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簽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采用高于60℃熱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霉、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衛生保持清潔干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專用保潔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簽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簽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柜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墻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干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霉、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6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7
1、每天下班前容器要清潔干凈,表面底部不得有油污,凡有蓋的,一律蓋好。
2、將容器放到指定位置,碼好排列整齊。
3、模具用過后須先內外清理后擦凈,不得有油污。
4、擦凈后的模具蓋好蓋須入到指定位置,碼好排列整齊。不得立放,一律倒扣碼放(烤盤最上面的一個要倒扣過來)。
5、工具用過后必須馬上清洗干凈,不得有水珠油污,放到指定位置。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8
1、采購人員必須熟悉本餐廳所用的各種食品與原料的品種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衛生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2、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采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度。
3、采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霉變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異味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購無證食品商販或來路不明的食品。
4、采購人員采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特別是熟肉制品、豆制品、涼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說明書)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質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6、采購酒類、罐頭、飲料、乳制品、調味品等食品,應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檢驗合格證或檢驗單。
7、蔬菜等散裝農副食品及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由正規渠道進貨,最好是定點采購,確保無農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檢查或索取檢驗合格證明。
8、所采購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檢驗合格證。
9、所采購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39;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10、所采購的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11、所采購食用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建立臺帳。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19
一、超市開辦者必須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后,方可開業經營。
二、凡進入超市經營食品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超市審查備案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
三、超市開辦者經營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變更事項。
四、入場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五、入場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懸掛證照,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食品安全相關的制度文件篇20
第一章概述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推動連鎖超市的規范化運營,提高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強消費者購物信心,提升整個行業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訂本規范。
第二條(適用范圍)該規范適用于經營有食品項目的超市、便利店和大型綜合超市等業態,逐步完善與食品操作相關的一系列過程。
第三條(術語定義)生鮮食品:按照加工程度和保存方式不同,包括初級生鮮食品、冷凍冷藏食品和自制食品三大類。
初級生鮮食品:凡屬于新鮮的、未經烹飪等熱加工的蔬菜和水果;禽畜肉、水產品等,經簡單處理后在冷藏、冷凍或常溫陳列架上販賣的食品。
冷凍冷藏食品:包括冷凍食品和冷藏食品兩類。冷凍食品:以農、畜、水產原料經加工調理,急速冷凍在-18℃以下儲存并出售的食品。冷藏食品:以農、畜、水產原料經加工調理,急速冷卻在4℃以下儲存并出售的食品。
原材料:供烹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質和材料。
自制食品:經過烹飪、腌漬等加工處理后的熟食、面包點心和其它即食食品。
即食食品:指對經過烹制成熟或者腌漬入味后的食品進行簡單制作,即可食用的菜肴。包括熟食、冷菜、冷葷、涼菜、鹵味等。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經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進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經過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預包裝食品: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裝入、罐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散裝食品: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
標簽:本規范所稱標簽為食品標簽,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其他說明物。
中心溫度:指塊狀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態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溫度。
交叉污染:指通過生的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環境或工具把生物的、化學的污染物轉移到食品的過程。
超市購物環境:由超市的內部經營空間及與經營相關的設施設備和附屬場所組成,包括商品陳列設施、設備布局、安全環境設計、停車場設施等。
第四條對超市食品安全從業人員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從業人員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和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和食品衛生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操作。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手外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嘔吐、流眼淚、流口水、咽喉痛、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應隨時進行自我醫學觀察,不得帶病工作。
企業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二)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衣服、勤理發、勤洗澡。工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妝、不抹香水、不戴耳環、戒指等外露飾物。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時,手部應進行清潔并消毒,并使用經消毒的專用工具。
(三)人員的培訓企業應對新入職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了解企業相關規定和工作流程,掌握各個環節過程中保證食品安全的要點,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定期對從業人員應進行培訓和考核,記錄并存檔培訓和考核的情況。
第二章采購環節
第五條(要點說明)抓好商品質量管理,采購過程是關鍵。采購環節的關鍵是索證索票。
第六條供應商引進的條件
企業應有明確的供應商引進標準。
資質審核了解供應商的企業資質信用情況。主要審核的資質材料包括:供應商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集團化公司有其所屬分、子公司使用集團組織機構代碼的情況);衛生許可證;企業執行標準;生產許可證。
進口商品在國內未進行商標注冊的,進口商要出示承諾書,注明該類商品今后涉及的一切侵權、冒用商標等行為均由進口商承擔。供應商為進出口貿易公司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生產商生產許可證;自有品牌需提供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委托加工備案申請書。
全部資質材料應查看正本或清晰的正本復印件,同時留存企業蓋章復印件。
供應商經營范圍應在資質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圍內。
商標注冊人應與營業執照注冊人一致、如不一致則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第七條商品審核審核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有效資信材料(復印件):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屬專利性質商品的專利證書;商品進入該地區銷售的許可證;商品檢驗報告;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綠色食品證書;原產地域專用標志證明;酒類批發許可證;國產酒類專賣許可證;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動物防疫合格證;有機農產品證書;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審查認可批準文件等。
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進口保健食品衛生證書;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進口動植物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通關單。
索證索票有標準的索證索票流程和制度。
第八條采購流程管理
(一)采購工作流程
企業應有明確的采購工作流程,采購人員應認真執行流程。
(二)采購流程中的要點
索證索票應嚴格、細致、全面、完整;應存檔每一種商品的樣品或圖片資料;
應對高風險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應商進行實地考察;企業應設立與采購部門對應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應對采購人員的個人行為進行規范和考核,并簽訂承諾保證書。
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在本環節的職責包括:制訂相關審核流程,對供應商和商品的資質進行審核,同時與采購人員保持協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對存在質量隱患的供應商和商品有一票否決權。
第三章驗收環節
第九條(要點說明)本環節適用于商品在企業的配送中心或各門店進行商品驗收的過程。
超市應制定并執行相關食品的驗收流程和標準,以確保其合法、安全和質量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
第十條(工作手冊)企業應在國家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建有以下工作手冊:進退貨工作手冊、商品驗收標準、企業進退貨工作流程、對運輸車輛的管理手冊。
第十一條商品驗收
(一)企業應有保證食品安全的完整的進退貨工作流程。
(二)卸貨前檢查
供應商的送貨車輛應保持清潔;商品堆放科學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對溫度有要求的商品應確定商品的溫度,記錄送貨車輛溫度,并記錄存檔。
(三)商品包裝檢查
核對訂貨匯總單,所送商品是否和所定商品一致;紙箱標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裝有無損壞和受潮;外包裝應清潔、形狀完整,無嚴重破損;內包裝應無破損,商品的形狀完好無損;外包裝名稱和包裝內商品名稱一致。
(四)商品質量的基本檢查
商品應清潔,并符合企業相關驗收標準;商品應無損傷、腐爛現象,無寄生蟲或已受蟲害現象;對溫度有要求的商品應確定商品的溫度與包裝上指示溫度一致,冷凍商品沒有曾經解凍痕跡。
(五)定型包裝食品的驗收
門店收貨時,對定型包裝的熟食鹵味、豆制品等食品應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和專用送貨單;對運輸工具、包裝日期和產品進行檢查、驗收,同時做好記錄;檢查食品的保質期,確保其在允收期限范圍內;確保包裝完好并符合相關要求,數量、批次和送貨單一致。
(六)非定型包裝食品(包括生鮮食品)的驗收
門店收貨時,非定型包裝產品根據需要應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專用送貨單據,國家或地方執法機構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屠宰、加工、檢疫、銷售的許可證明,相關載具的清潔消毒證明等。對運輸工具、加工日期和產品進行驗收,同時做好記錄。
檢查商品的剩余保值期,確保在允收期限內。對保質期較短的生鮮產品須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允收期要求。
確保包裝和運輸條件(如溫度、濕度、衛生狀況等)符合法定要求,無交叉污染危險,數量、批次和送貨單一致。
檢查食品的相關質量指標,包括但不局限于外觀、顏色、氣味、新鮮度、中心溫度等指標。
對高風險產品建議根據產品特點進行定期的理化及微生物檢驗。
建議有條件的`超市建立區域性配送中心,統一食品的驗收、存儲和配送。
(七)預包裝商品標示檢查
國產商品標示檢查應至少具有以下獨立信息(對于最小銷售包裝表面積小于10平方厘米的產品,可以僅標注:產品名稱、生產者名稱和生產日期):
a)食品名稱;
b)配料表;
c)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固液兩項產品)制造者;
d)生產者和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
e)日期標志和儲藏指南(產品保質與儲藏條件有關的產品);
f)質量/品質等級(國家,行業標準中明確規定質量/品質的產品);
g)產品的標準號。
進口商品標示檢查應至少具有以下獨立信息:
a)食品名稱;
b)配料表;
c)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d)進口食品必須表明原產國、地區名;
e)總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
f)日期標志和儲藏指南(產品保質期與儲藏條件有關的產品);
g)進口商品應有中文標識,中文標識應大于外文標識。
第十二條環境要求
食品驗收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定期清掃,無積塵、無食品殘渣,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食品驗收時應當注意按生產單位、品種分別放置于食品專用棧板上,保證商品分類、分架。做到生熟食品分開,避免交叉污染。
在本環節中應保證冷藏食品脫離冷鏈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冷凍食品脫離冷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第十三條工作要點
驗收工作人員應比較相關文件,以確保商品品種符合要求。如確定有所差異,應即刻通知送貨人員。
如發現商品有損壞的情況,應在相關單據上記錄所有損壞情況。建議對貨物損壞情況進行拍照并存檔。
對于商品驗收的全部信息數據,驗收人員應和供應商方面一起確認,并保留雙方簽字單據。
在退貨過程中,對那些確定能夠威脅健康的商品,建議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或進行協議銷毀,而不是退貨給供應商。
第四章食品存儲控制
第十四條(要點說明)適用于企業在門店庫房、配送中心商品存儲環節過程的管理。企業應有完善的信息系統,進行倉儲管理。
第十五條環境要求
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定期清掃,無積塵、無食品殘渣,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冷藏、冷凍柜(庫)應由專人負責檢查,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保持霜薄氣足,無異味、臭味,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第十六條商品管理
在食品專用獨立倉庫或存儲區域,和其它食品有適當物理分隔避免受到污染。按常溫、冷藏和冷凍等不同存儲要求相應存放食品。
食品存儲倉庫和貨架的設計應滿足食品衛生要求和先進先出的操作原則。
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內包裝應使用合法安全的食品級包裝材料;外包裝要滿足相關運輸和存儲安全及質量要求。散裝食品入庫前應轉移進帶蓋的食品專用周轉箱存放。
在冷庫存放的食品應分類、分架,按生產單位、品種分別放置于食品貨架上或食品級的專用棧板上,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存放于不同的冷庫內,避免交叉污染。
不同類別的商品應分庫或分架存放,庫房內備有相應的貨架和貨墊。
食品外包裝應完整,無積塵,碼放整齊,隔墻離地,要便于檢查清點,便于先進先出。
常溫存放的食品應儲存在溫度適宜(按不同產品的具體要求)、干燥的庫區,避免陽光照射。
冷藏存放的食品應儲存在溫度濕度適宜的冷藏庫中。新鮮蔬菜、水果的存放溫度應控制在5-15°C。要求冷凍存放的食品應儲存在溫度-18°C以下冷凍庫中。冷庫要定期檢查、記錄溫度、定期進行除霜、清潔保養和維護。庫房內安裝溫度表、濕度表。冷藏庫(柜)溫度為-2℃~5℃以下。冷凍庫(柜)溫度低于-18℃。熱柜的溫度達到60℃以上。不得將有冷藏、冷凍要求的食品在無冷藏、冷凍的條件下儲存。
根據商品儲藏要求進行相應的濕度控制。
第十七條流程管理要點
超市應建立食品儲存、報廢和出入庫臺帳,詳細記錄所采購食品特別是熟食鹵味的品名、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批號)、進貨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運輸包裝、產品質量等信息,確保食品從采購、運輸、儲存到銷售環節的可追溯性。
庫內儲存商品應有明確直觀的標識信息。標識信息至少包括貨號、品名、數量等。
超市配送中心或門店倉庫應按“先進先出”原則發貨給銷售部門。認真執行食品入庫出庫檢驗登記制度,做到登記清楚,日清月結,帳物相符。對庫存商品應定期盤點檢查,確保無過期報廢食品,并做好相關臺帳記錄。
冷凍和冷藏食品在裝卸和出入庫必須保證冷鏈的持續有效,任何環節中商品脫離冷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對貨物驗收相關單據的整理應科學有效,不應有遺漏。
商品在入庫時,必須經過驗收通道由收貨部人員負責驗收,并按進貨日期分類編號,按類別存檔備查。
對庫存商品定期進行保質期和質量檢查,發現將過期或腐敗變質商品應及時處理。
對貨物的存放應有系統的管理,將貨物放置在規定的區域范圍內,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食品現場制作
第十八條(要點說明)企業在配送中心和門店中,有對食品進行加工的這一過程。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制、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企業應按本規范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第十九條環境要求
食品加工場所周圍環境應整潔,保持適當溫度濕度,配備合適的溫度、濕度,防蠅蟲及灰塵控制設施和設備,具備獨立的排水、排污設施。食品加工場所周圍直線距離應在10米內不得有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倒糞站、化糞池、垃圾站、公共廁所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場所。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規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