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2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是公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是公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范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四、獎懲項目設置(一)
1.行政類:
行政獎懲:通報表揚、記小功、記大功。
行政處罰:通報批評、記小過、記大過、解除。
2.經濟類:
經濟獎懲:獎金、獎品和旅游度假、考察獎勵。
經濟處罰:罰款等。
3.專項獎勵類:
專項獎勵指對員工在專項事件優異所進行的獎勵,包括年度優秀員工獎、年度優秀管理者獎、伯樂獎、金點子獎、開源節流和其他特別獎勵等。
四、獎懲項目設置(二)
1.累計獎懲:
懲罰:2次通報批評記為1次小過,2次小過記為1次大過,2次大過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獎勵:2次通報表揚記為1次小功,2次小功記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獎勵500元。
2.功過相抵:
凡處分期間有立功表現的員工,公司將依照功過相抵的原則酌情予以撤銷處分的處理。一次通報表揚抵一次通報批評,一次記小功抵一次記小過,一次記大功抵一次記大過。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3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平臺人員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平臺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總經理特別獎、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5)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6)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100元的經濟獎勵、12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行政人事部門作出)
(1)全勤獎凡正式員工(自轉正之日起計算),當月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計,按公司標準上班時間為準,補休不計缺勤),當月工資獎勵50元。
(2)績效考核優異獎
凡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級,第三個月當月工資可獎勵100元。
(3)工齡工資獎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經公司領導與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齡工資,底薪加100元。
(4)帶薪年休假
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
3、其他獎勵:
(1)銷售冠軍獎
針對所有營銷的員工,銷售冠軍獎分為:周銷售冠軍獎和月銷售冠軍獎!
周冠軍獎每周評選一名(銷售系數第一名),獲得周冠軍獎的員工,公司直接獎勵現金100元;月銷售冠軍獎每月評選三名(月銷售系數前三名),第一名現金獎勵500元;第二名現金獎勵300元,第三名現金獎勵200元。(只有當月完成公司規定任務的銷售員工,才有機會評選月銷售冠軍獎)
銷售系數公式如下:
銷售系數=銷售金額/公司規定各門市銷售額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因個人原因給公司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公司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的,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無條件照價賠償,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5)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每月曠工達3天(含)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8)在公司內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9)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留用察看或辭退。
2、一般性處罰:
(1)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50元—300元。
(2)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3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留用察看或辭退。
(4)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10元—300元,屢犯者留用察看或辭退。
3、輕微處罰:
(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未經許可擅自離崗;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2)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下載電影等占用公司網絡資源的;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值日、值班的;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4)浪費公司財物(下班未關電腦、燈等);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
(5)未按時上交各項報表、無故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或任務;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20元—1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6)開會、培訓無故遲到、缺席;
通報批評,處一次性罰金50元—200元;屢犯者減薪或留用察看。
(7)無故不接聽電話或關機(8:00-23:00)
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一次性罰金50元或取消當月話費補貼。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宏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職工死亡后,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存五年后,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保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鑒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毀
第十條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第十二條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復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制作標準(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后才能復制辦理。
第六章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后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項目登記,并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并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5
1.目的
為規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總經理以下所有職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從應聘報名到轉正前均屬于招聘階段的工作。
3.工作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實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審核;招聘的組織實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申報本部門人力資源需求、擬制《崗位描述書》、對招聘到崗人員進行跟蹤及評價。
3.3各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所管部門的招聘事項。
3.4總經理:負責批準招聘計劃,批準應招人員試用、轉正、終止試用等重大事項。
4.工作內容
4.1招聘計劃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離職補聘:指因職工離職導致的招聘需求。
B編內補充:指崗位現有人數少于編制人數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C擴編增崗:指因增加崗位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儲備:指因經營發展需要而進行的儲備性人力需求。
E其它類型:指因其它原因導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員調動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計劃的內容
A崗位描述書: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關系、工作地點、工時制度、任職條件或資格。
B同崗位的人員需求數量。
C各崗位到崗時間段(最早、最遲到崗時間)。
4.1.3招聘計劃的提出及審批
A用人部門填寫《職工招聘計劃書》及《崗位描述書》,并提供專業性測試筆試考卷及標準答案的電子版,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B提出招聘計劃的時間要求: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開展,招聘計劃應提前提出,自招聘計劃批準起至要求到崗時間止,助理級不少于60日,專員級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長級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20日,高級管理崗位、稀缺技術崗位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80日。校園批量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270日,校園零星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150日。
4.2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業內部發布招聘信息,由企業內部職工申請應聘。
B推薦應聘:企業了解人士推薦應聘者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推薦人應在《應聘人員測試意見》中簽名。
C企業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公開條件,通過各種渠道招聘人員,在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
4.2.2招聘渠道
A廣告招聘:通過網絡、電視、報紙、雜志等媒體上刊登廣告信息,吸引人才前來應聘。
B人才市場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門、學校或其他單位舉辦的人才招聘(雙選)會,甄選具備工作經驗及實踐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過到高校招聘應屆畢業生,甄選具備發展潛質及專業素質且滿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為招聘到合適的人才,充分滿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獵頭招聘、介紹等方式進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確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工作的需要,編制招聘渠道建設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3應聘人員的甄別
4.3.1應聘登記:應聘者應到人力資源部親筆填寫《應聘登記表》、遞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張、個人簡歷等相關資料;
4.3.2簡歷甄別:招聘助理或專員負責應聘資料的收集整理。對學歷、技術資格、年齡與崗位要求不符的簡歷及時篩選,然后按企業人員內部應聘、重點關系推薦人員、外部人員進行分類報上級預審后,交用人部門審核,確定筆試、初試、復試。
4.3.3測試內容
A素質測評:對素質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需要進行專業測評的,應當首先測評,再安排筆試或面試。
B筆試:所有應聘者均應參加筆試,筆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筆試題分為通用試題和專業試題;筆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C專業操作測試:專業技術類崗位的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負責實施。
D面試:對于筆試、專業測試合格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面試時應具備的資料有:應聘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技術資格證、通用及專業筆試卷、技能測試成績,以及應聘者個人業績材料等。
E測試層級
F測試結果的確認:測試結論為試用、人才儲備、不考慮三種意見。當測試人意見不一致時以上級的意見為準,招聘主管與用人部門負責人意見不一致時,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裁定;用人部門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部長意見不一致時以分管人力資源副總或總經理裁定。
4.3.4應聘批準,對測試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報人力資源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簽字批準。對不合格人員的《應聘人員測試意見》由招聘主管按《應聘人員篩選表》結論,填寫結論,分類處理。
4.3.5測試結果通知,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應聘人員;納入人才儲備或不試用人員一般不通知測試結果,但在測試時應告訴所有測試人員如果10個工作日內沒有接到通知,表明應聘人員與公司崗位要求不吻合,請不要等候。
4.4試用流程
4.4.1身份擔保:對于直接管理公司現金、物資的崗位(如出納等)須在入職一個月內辦理擔保手續。具體崗位名稱由人力資源部提出。
4.4.2報到:招聘主管組織報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并將此表存入報到人員檔案。
4.4.3背景調查,即《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4.4.4簽訂《勞動合同》。
4.4.5人員試用,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人員將試用者引導至用人部門試用,同時告訴后勤部門辦理相關后勤事項;用人部門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級按《崗位描述書》的內容,介紹工作職責及與其它部門的合作關系,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4.4.6試用評價,試用評價的流程分為部門評價、綜合評價、初步評價、最終評價四個階段。評價等級為五等,分別是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進(55-59分)、不合格。
A部門評價:以部門負責人意見為準;最遲應在約定試用期滿前20日將試用評價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試用職工部門評分表》、《試用職工評價單》的格式規范填寫試用意見。
B綜合評價: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評價采用360度考評方式進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負責實施;由紀檢主管、后勤主管、培訓專員、招聘主管、績效主管組成公司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小組;考評小組成員采用在《試用職工綜合考評評分表》上無記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為綜合評價得分,綜合評價小組成員在《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得分表》共同簽名。
D初步評價:即部門負責人評價得分、綜合評價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評價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在《試用職工評價單》欄上填寫。
E最終評價:主管、部長由總經理評定;助理、專員由分管副總評定。最終評定實行一票否決權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評價,形成單獨結論,并以此為準。
F評定等級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轉正,良好者、優秀者在本人申請的情況可提前1個月轉正,需改進者在本人申請、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可給予延長1個月試用期的機會;不合格者終止試用。
G試用評價結論:試用最終評價最遲應在試用期滿的前日告知試用者。
5.附則
5.1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釋。
5.2本招聘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6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匯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并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墻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后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后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7
1.0目的
規范物業集團人員招聘工作程序,確保能及時、有效地為用人部門輸送合格人才。
2.0范圍
適用于除物業集團各部(室)助理級以上及所屬物業公司(管理處)總經理助理級以上人員的所有員工的招聘工作。
3.0職責
3.1物業集團各部(室)及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制定用工計劃并負責招聘工作的業務考核。
3.2行政管理總部是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3.3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3.4物業集團副總經理負責用工計劃、招聘計劃及錄用人員的審核,物業集團總經理負責審批。
4.0工作內容
4.1物業集團各部(室)、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依據人事定編及實際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用工計劃填入《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行政管理總部。
4.2定編內的主管以下人員的招聘按正常手續辦理。
4.3定編外::或定編內的主管以上人員的招聘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4行政管理總部根據《物業集團定崗定編》及各單位缺編情況,每月27日前編制下月招聘計劃,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5行政管理總部擬定招聘方案,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6行政管理總部在招聘方案確定后三個工作日內聯系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6.1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場招聘、報刊雜志招聘、網絡招聘、學院、部隊招聘、獵頭公司招聘等。
4.6.2招聘公告內容必須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時間、地點,報名須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項。
4.7物業集團業務總部、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以及用人單位協助行政管理總部做好題庫的建立、面試、筆試等相關工作。
4.8初試時::要嚴格審查硬件,包括核實員工的身份證、最高學歷證、相關崗位技術證書、退伍證、健康證等證件。初試合格人員資料要分類整理,根據初試結果擬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并在初試完成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到人。
4.9初試過程中,若發現應聘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4.9.1有嚴重疾病史或者傳染病者;
4.9.2組織觀念極差,不服從工作安排,紀律渙散者;
4.9.3以往工作經歷中職業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心胸狹隘,有嚴重心理障礙者;
4.9.5性格特別內向,且與人交流溝通明顯困難者;
4.9.6吸毒者;
4.9.7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復試由行政管理總部統一安排。復試必須經過筆試、實操測試。
4.11復試合格,擇優進入崗前培訓。進入崗前培訓人員需報集團勞動人事保障中心審查。三日內未答復者,視為審查合格。
4.12應聘人員資料的整理與保存
4.12.1將已錄用人員、待考慮人員、不合要求人員資料分門別類存放。
4.12.2將需要補簽的已錄用的人員資料送有關領導簽名確認。
4.12.3已錄用人員資料待員工報到入職后,存入員工人事檔案。
4.12.4待考慮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個月。
4.13行政管理總部將招聘結果進行統計并寫出招聘工作總結(招聘方式、面試的組織、招聘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呈物業集團總經理批閱。
5.0相關文件
無
6.0記錄表格
6.1《人員增補申請表》(qr-6.3-01-13)
6.2《物業集團定崗定編》(無固定格式)(qr-6.3-01-17)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8
一、總則
為加強管理,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請各員工遵照執行。
二、考勤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崗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如需調整,須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2、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行政人員以考勤記錄為依據,匯總成個人考勤記錄。考勤記錄將作為員工個人工資計算、假期計算以及實施獎懲的依據。
(2)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理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必須事前向經理申明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理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標準工資,并扣發當月全勤獎。
(4)員工因公出差由經理批示,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未與公司及時聯系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
(5)出差時不打招呼而辦理私事者,不予報銷此次出差費用,辦私事時間將按照曠工處理。
(6)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50元。
3、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一次罰款5元;10-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超過3次(含3次)的扣除當月全勤獎金50元;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將予以書面警告,另行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8次,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2)因工作不能按時到公司時,員工須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告知經理,否則,視為缺勤,按相關制度執行。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準者;
(3)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崗位者;
(4)一次遲到30分鐘—2小時內按曠工半天計算,3小時—5小時按曠工1天計算;
(5)處罰辦法:
A、曠工1日,扣除當日標準工資的三倍,并扣發當月全勤獎,記警告一次。
B、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累計24小時),半年內累計曠工4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且公司有權直接辭退該員工。
5、涉及罰款內容的上報經理,從違紀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請假
員工無論何種原因的請假,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指定職崗代理人,辦妥工作交待事宜,按權限報請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申請單》報行政人員登記考勤,無請假手續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每年限請假天數累計20天,超出規定限請天數,除扣除請假天數工資外,另罰款50元/天。
請病假、事假應本人親自履行請假手續,因生病或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可委托他人代請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打電話通知經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報行政人員備案;
1、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計。
2、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計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數基本工資70%發放。
3、請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門申請,員工申請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寫請假單,員工申請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鐘告知領導,事后補請假條,如沒告知公司領導,以曠工處理。
4、員工在病假、事假期間,應扣工資:
月基本工資÷30天(31天)×實際請假天數
5、請假批準權限:
A、部門負責人有權批準本部門員工1日以內的請假申請,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B、員工、部門負責人2日(含2日)以上的請假申請,須上報總經理批準,并報行政人員備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
2、加班達3小時—4小時以內,計加班半天;達6小時以上,計加班一天。
3、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員工調休,并交行政部門登記考勤。無法安排調休時,給予加班補貼。
4、對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計加班。
5、加班補貼的計算,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五、休假
公司每周正常休息日為一天,實行周六、日兩天輪班休息制度。
1、每周正常休息為計薪假,休息前應與相關人辦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崗休假。(新員工試崗期內無調休)
2、員工休假時因未交接清楚而導致工作失誤,由休假者承擔責任,視不同程度給予處罰;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則由接交人承擔責任,并給予處罰。
3、休息期間,休息人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六、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1、婚假、喪假
(1)司齡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七天帶薪婚假,未滿一年可申請三天帶薪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明)
(2)司齡滿一年以上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帶薪喪假三天,未滿一年可申請一天帶薪喪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帶薪喪假為1-3天。
(3)符合條件的婚、喪假期間,工資、福利照發。
3、婚假應提前一周向直接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按批準權限報批,報行政人員備案后方可休假。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9
一、目的
為規范調漆房室內油漆的存放、調配,維護調漆室內環境,有效杜絕安全隱患,確保調漆房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部調漆房。
三、作業區規定
(一)調漆房作業員必須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知識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操作使用,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二)調漆房是車間重點防火區域,作業員必須經過崗位操作安全培訓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四)嚴禁在調漆間用鐵器敲打設備。
(五)調漆房使用的工具必須用銅質材料。
(六)在調漆的過程中必須做好防靜電工作。
(七)在工作中,作業員應做好勞動保護工作,戴好防護帽子,防護眼鏡,防毒口罩,防靜電手套,穿防靜電服和防靜電鞋。
(八)作業員應熟悉消防沙、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方法。
(九)作業員每天對調漆房的生產工具、設備等進行點檢并做好記錄;如發現異常,應及時上報車間主管。
(十)工作期間的調漆房必須將抽風機保持在開啟狀態。
(十一)調漆房內垃圾、廢棄物等應及時清理,保持室內環境整潔衛生。(十二)除監查人員與工務人員外,其他非調漆房作業人員不得擅入調漆房。
四、裝卸規定
(一)裝卸油漆類物品時,作業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二)按標識堆入存放點,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且貼有MSDS資料,搬運時要小心輕放,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米。
(三)各類油漆物品的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況時,應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滴漏。
(四)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五)不準在調漆房門口進行維修作業。
(六)調漆房的油漆儲存量不能超過一天的.使用量。
五、安全規定
(一)調漆間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調漆房作業區的人員,嚴禁攜帶的火種及手機。
(二)調漆間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三)所有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具備防爆功能。
(四)調漆間的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五)調漆房禁止使用明火。如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經公司現場安全部門批準,采取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
(六)調漆間內不準使用電器器具(作業需要除外)。
六、消防規定
(一)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便于隨用隨取。
(二)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嚴禁挪用,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調漆房的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七、違規責任追究
<一>凡違反調漆房作業區規定、裝卸規定、安全規定、消防規定事項的,將對其責任當事人、責任主管領導各處以30元/次罰款。
<二>凡違反調漆房作業區規定、裝卸規定、安全規定、消防規定事項且造成事故的,將對其責任當事人、責任主管領導進行追責處理。
八、附則
<一>現場安全部安全專員負責全面監督、檢查,有權對違規人員實施整改、處罰。
<二>本制度由現場安全部制定并負責解釋;可根據工作開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修訂、下發。
<三>本規程自1月1日開始生效并予以實施。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0
一、有薪年假
1.在公司服務滿12個月的員工,可獲如下有薪年假,有薪年假于隨后十二個月內享用:
A級:11日(總經理、部門經理)
B級:9日(行政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物業主任、保安主任、工程師)
C級:7日(出納、物業助理、美工、保安領班、工程助理)
D級:5日(助理級以下,不包括助理級)
2.除特殊情況外,申請年假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申請,經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批準后方能生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知會行政人事部。年假一般不能累積到下一年度享用。
3.所有員工無論在公司服務時間長短,只享有條例規定的有薪假日數。因此對離職前未享用完年假的員工,公司將以現金補償。
二、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十天,包括: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五一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公司有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公休或法定假日工作,然后再另行安排補休或以現金補償。
三、探親假
員工已婚者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親假20天,一年內年休假和探親假只可享受一次,最長20天,不得重復休假。
四、婚假
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結婚時憑結婚證可享受三天婚假,如符合晚婚條件的,按有關規定享受婚假。
五、分娩假期
在本公司工作滿三年并實行晚育的員工,憑醫院證明及準生證在分娩期間可按有關規定休假,休假內工資照發;不滿三年生育的,公司不承諾保留該員工原工作崗位。
六、假
員工凡因做手術或因措施失效而需做手術的,憑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可按規定享受有薪假期。
七、恩恤假員工直系親屬不幸逝世,可申請有薪恩恤假三天,但事后須提供直系親屬的死亡證明書。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配偶父母。
八、年終雙薪
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獲得年終雙薪,員工服務未滿一年的按在職月份折算計發雙薪。雙薪連同每年12月工資一并發放。試用期員工不享受雙薪。
九、社會保險、醫療福利
凡被公司正式錄用并與其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公司按廣州市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統籌保險及醫療保險,員工應按保險機構的規定繳交由個人所承擔的保險金額,每月由公司從員工工資中扣除,代為交納。
十、員工培訓
1.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對員工進行在職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職業道德、管理水平和業務技術素質。培訓的方式是自學與公司安排培訓相結合,國內進修與境外培訓相結合。
2.員工參加公司安排的境外培訓和當地政府部門及社會開辦的業務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但員工須簽署《培訓承諾書》。若員工在合同期未滿時要求辭職,公司有權按《培訓承諾書》規定,扣除相應費用。
3.員工有義務按公司的規定,參加公司提供的一切崗位培訓課程,員工在培訓期間的表現,將會納入工作考核范圍內。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1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起
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狀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打上、下班卡),午后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
四、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五、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六、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七、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八、不得打重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打卡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務必在當天交由直接領導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能夠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一、事假務必在前一天下班前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三、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0天提出申請,不足申請天數自行離職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四、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十五、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2
一、目的:為了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二、獎勵方式:財年總結大會頒發獎勵證書及獎金,獲獎事跡在企業內部網發布。
三、評選時間:每財年結束后評選。
四、評選辦法:財年結束后,各部門按評選標準向公司經營委員會推薦參評部門或個人名單,并附事跡材料。由公司經營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財年先進部門和個人。
五、獎勵種類:
1.優秀團隊獎
2.優秀員工獎
3.敬業精神獎
4.最佳新人獎
5.優秀管理者獎
六、獎勵涉及對象:
1.參加優秀團隊評選的部門必須成立一年以上。
2.參加優秀員工和敬業精神獎評選的員工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參加最佳新人獎評選的員工須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員工。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受過公司處分的員工,不能參與個人獎項的評選。
5.公司經營委員會成員不參與評選。
6.獎項可空缺。
七、評選標準:
1.優秀團隊評選標準:
1)團隊有較高的凝聚力和集體榮譽感,離職率低;
2)為團隊目標共同努力,使得部門全年業績突出;
3)保持良好的狀態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艱苦的時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溝通和適當的授權意識,與各部門接口流暢,獲得用戶和公司其他部門的認可及好評;
5)讓團隊中的每一個成員都能獲得快樂和成就感;
6)以公司發展為重,對公司業績負責;
7)整個團隊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優秀員工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熟練掌握本崗位所需各項技能,求知欲強;
4)在完成本職工作中,勇于挑重擔,“打硬仗”,關鍵時刻敢于獨擋一面,績效突出;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和團隊精神,團結同事,積極配合其他部門同事完成目標任務;
6)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吃苦耐勞,追求完美,經常受到同事或客戶的好評。
3.敬業精神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具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勞,任勞任怨,銳意進取;
4)具有較強的求知欲,積極主動學習新的知識技能以適應工作的需要,進步速度快;
5)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團結同事,橫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帶頭作用。
4.最佳新人獎評選標準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公司各項活動;
3)以較快的速度學習掌握本崗位所需知識技能,較快適應崗位需要;
4)具有較好精神面貌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勤奮、好學;
5)具有團隊精神,能團結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標。
5.優秀管理者評選辦法
1)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忠誠于公司;
2)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努力、認真、實事求是,遇事不推諉,具有責任感。
3)具備足以應付工作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決問題,工作業績突出。
4)具有較強的領導力,注重組織業績和團隊目標的實現,注重團隊建設和人才的培養。為人公正公平,獲得下屬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較強的執行力,能根據所掌握的資源迅速準確的作出判斷和決策,并統籌安排一切資源來實現工作目標。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3
為了加強員工歸屬感,體現人文關懷,進一步推動公司企業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分別特制定了以下福利制度:
醫療公司每年為員工組織一次體檢,確保每位員工以健康的身體投入工作。體檢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同時對個人體檢信息嚴格保密。
節日津貼按照我國的民族傳統習慣,每年的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春節、三八婦女節公司在節日為員工發放過節費,以寄同樂之情,婦女節只限女性享受,具體的發放標準見表。
防暑降溫費每年七月份到九月份間,公司每月給員工發放固定的防暑降溫津貼。
禮金公司要求員工激情于工作,認同于企業的.發展目標。為發揚以人為核心的企業文化,公司在員工結婚、喜得貴子、生日、住院、直系親屬去世等情況發生時,向員工贈送禮品或禮金表示關懷,具體的發放標準見表。
娛樂活動為了豐富員工業余生活,增加員工對公司文化的認同感,公司根據員工建議不定期的組織各種娛樂、文體、郊游活動。
旅游公司組織一年一度的員工旅游活動。
旅游經費視員工在公司服務年限分別規定:
1.進入公司工作未滿一年者,年度旅游需自付50%費用
2.工作滿一年而未滿兩年者,年度旅游自付20%費用。
3.工作滿兩年者,年度旅游無需自付費用,但最高旅游經費為每人每年元人民幣。
4.年度旅游可攜帶家屬,其費用全額自費。
7.通訊費根據各別工作崗位需求,實行定額報銷通訊費用。
8、交通費公司對與居住地不在公司所在縣市的按不同人員每月報銷往還兩地路費次,但不能超過最高報銷標準。
公司所有的福利政策皆為集體活動行為,個人不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公司不作現金或其他方式的補償。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4
一、獎勵制度
凡具備以下條件作為評優秀員工的條件部門給予通報表揚給予獎金鼓勵
1、拾金不昧者視情節給予5-50元獎勵。
2、工作出色多次受顧客表揚給予5-10元獎勵。
3、工作表現突出并能為部門工作提出良好改革建議并給予采納使用給予20-100元獎勵。
4、工作認真仔細獨立處事能力強并在工作當中及時發現隱患給予及時妥善處理避免一些突發事情的發生給予10-100元獎勵。
5、工作業務技能嫻熟按規定時限或提前很好地完成任務者給予5-10元獎勵。
6、每月業務考核成績優秀第一名給予50元獎勵。每月會員售卡第一名者完成任務額售卡量處于酒店第一給予50元獎勵
二、懲罰制度
1、無故未按時參加部門例會、培訓或未經請假而遲到、早退的扣10元。
2、無故遲到早退扣10元。
3、無故不執行上級領導工作指令推委扯皮的扣10元。
4、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到賓客投訴、存在事故隱患等問題隱瞞事實真相不上報造成嚴重后果扣10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5、接待賓客不主動、熱情扣10元。
6、賓客通知單發生差錯未及時修正、補救或通知相關部門扣20元。
7、賓客交辦的事項未及時記錄、沒按時按質完成扣10元。
8、會議確認后未及時開單、送單導致接待銜接失誤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9、銷售人員答應客人的條件客人到酒店時未守信而導致客人投訴扣100元個人支付答應客人的費用。
10、未做好交接班工作延誤賓客交辦的事情扣10元。
11、未做好客史資料的整理、保管及統計工作扣10元。
12、會議告示牌、橫幅未及時落實辦理扣10元。
13、簽到臺未及時落實辦理扣10元。
14、未做好預訂控制和信息溝通工作造成接待困難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15、會議接待期間無人跟蹤服務造成接待銜接斷檔扣5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16、對賓客反饋的有關建議意見未及時向領導匯報扣2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5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9.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0.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1.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5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懶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對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于眾。
第十條、本章所列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本公司為了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員工的薪金管理規范化、國際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有關職薪、薪金計算、薪金發放,除另有規定外,均依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的職薪,依其學歷、工作經驗、技能、內在潛力及其擔任工作的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因素核發。
第四條本公司顧問及特約人員、臨時人員薪金,根據其實際情況另行規定或參考本制度核發。
第二章員工薪金類別
第五條本公司從業員工薪金含義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給:主管加給、職務加給、技術加給、特別加給。
3.津貼:機車津貼、伙食津貼、加班(勤)津貼和其他津貼。
4.獎金:全勤獎金、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和其他獎金。
第六條從業員工薪金分項說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額根據“職薪等級表”的規定核發。
2.主管加給:凡主管人員根據其職責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3.職務加給:凡擔任特殊職務人員根據其職務輕重,按月支付加給。
4.技術加給(特別加給):凡擔任技術部門或在其職務上有特別表現的人員,酌情支付技術加給(特別加給)。
5.伙食津貼:凡公司未供應伙食者,均發給伙食津貼。
6.機車津貼:凡業務部外勤人員自備機車者,均發給機車津貼。
7.加班津貼(加勤津貼):凡于規定工作時間外延長上班時間,按實際情況酌情支付加班津貼,或按時計發加班津貼。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補休者,按日發給加勤津貼。
8.其他津貼:凡上述各項本薪、獎金、津貼以外的津貼,其發給均需要由單位主管會同人事單位商定支付。
9.全勤獎金: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外,均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的人員,應給予全勤獎金。
10.績效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均享有績效獎金支領權利,其辦法另行規定。
11.年終獎金:凡本公司員工,年終獎金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利潤情況及員工年度考績等級核給,其辦法另行規定。
12.其他獎金:包括個人獎金、團體獎金或對公司有特別貢獻的獎金,均由董事會支付。
第三章員工薪金管理
第七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計算時間為報到服務之日到退職之日,對于新任用及辭職的&39;員工,當月薪金均以其實際工作天數乘以當月薪給日額。若是下旬26日以后報到的新進人員,為了便于薪金作業,合并于下月份發給薪金。
第八條從業人員在工作中,若遇職稱調動、提升,從變更之日起,適用新職等級薪金。
第九條兼任下級或同級主管者,視情形支給或不支給特別加給。
第十條較低級的員工代理較高級之職稱時,仍按其原等級本薪支給,但支領代理職稱的職務加給。
第十一條有關本公司各職等人員考勤加薪規定按國際企業雇員考勤管理制中有關條款計算。
第四章員工薪金發放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的薪金訂為每月5日發給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規定外,應扣除薪金所得稅、保險費以及其他應扣款項。
第十三條從業人員領薪時必須本人親自簽章領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時,由部門主管代領。
第十四條領薪時,須將錢數點清,如有疑問或錯誤,應盡快呈報主管求證,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第十五條退職人員薪金于辦妥離職及移交手續后的發薪日發給,如遇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在退職日當天核發。
第十六條員工應對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開談論,否則降級處分。
第五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十七條從業人員晉升規定如下:
1.效率晉升:凡平日表現優秀、情況特殊者由主管辦理臨時考績,給予效率晉升,效率晉升包括職稱、職等、職級晉升三種。
2.定期晉升:每年1月1日起為上年度考績辦理期,每年3月1日為晉級生效日,晉級依考績等次分別加級。
3.本公司特殊職務人員(專員、特助)其晉升等級最高不得超過本公司主管之職等。
4.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曾受累計記大過一次處分而未撤銷者,次年內不得晉升職等。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職薪等級表”的金額及各項加給、津貼,可根據近期市場的物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作適當彈性調整。
第十九條本制度經董事會核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7
根據通知要求,本著保護視力,讓學生專心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原則,特制定桓臺縣田莊小學《手機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第二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三條如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帶手機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報備學校教育處,學生用完后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學后帶回家。學生在校使用手機期間,須嚴格控制使用時間和使用范圍,由任課教師予以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學生如若未按規定私自攜帶手機進入校園,造成手機遺失等問題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第五條凡發現學生私自攜帶手機入校,學校班主任有權將學生手機暫扣,并將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教育處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由德育處、班主任、學生家長對其批評教育。同時鼓勵學生對攜帶手機入校和在校使用手機的情況進行舉報。
第六條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手機使用檢查,對發現私自攜帶或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領回手機。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并通知家長,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
第七條學生在家使用手機,家長要履行監管義務,控制時間,監督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
同時,我們建議家長:
1.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引導。家長、學校要共同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過度使用手機、沉迷網絡的嚴重危害性。
2.要多開展豐富多彩的親子活動。家庭要創造豐富多彩的生活學習環境,通過閱讀、體育鍛煉等活動,把孩子的時間充分有效地利用起來。
3.家長要以身作則、不沉迷網絡,給孩子做好示范引領。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8
1.專賣店員工實行輪班工作制。所有專賣店由店長編排每月《排班表》,各員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動。員工不得私自換班,換班需提前一天申請,并取得店長同意方可,沒有同意申請誤般按礦工處理,員工每月換班不得超過3次,店長不得與員工換班。
2.所有員工應于營業前15分鐘到達專賣店,并簽到,否則按遲到處理。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簽到,不得弄虛作假,不得替他人簽到。
3.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1分鐘罰款1元,以此類推,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月遲到3次以上者通報上級給予處罰或辭退。若因為前一天加班時間太長而引起的遲到,店長應視情況處理,在適合范圍內的可不計遲到。
4.所有員工必須穿著整齊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進店后5分鐘內換上工作服,淡妝上崗:需畫眉、腮紅、唇彩和眼影(顏色統一、協調),員工用餐后要復查個人的儀表,及時補妝,以最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5.所有員工必須禮貌用語,招呼迎接進店的顧客,使用迎賓語,如“上午好,歡迎光臨__”等,如果有明顯看見顧客而不熱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罰款5元。
6.營業時間內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扎堆、閑聊、吃飯、吃零食、坐柜,亂拋雜物等不雅行為,所有員工不得上班時間上網,經發現員工上網罰款20元,店長、店助不予提醒監督一并罰款,金額是員工的2倍。
7.所有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撥打和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私自會客,上班時間員工電話統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屜,由店長和店助給予監督和提醒,員工親友來訪,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過10分鐘。
8.各專賣店每天必須召開早晚班交接會,每日交接會中由店長告知個人員的銷售情況,表揚銷售好的員工,鼓勵并協助銷售不好的員工,找出其銷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時跟進。
9.賣場內個人員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凡在賣場內與顧客發生爭吵者罰款50元。
10.所有員工必須完全熟悉店內貨品的基本情況,陳列位置。每天的貨品掛通整理要到位,特別是拉鏈、紐扣、下擺、色系等不得雜亂,隨時對貨品進行整理,店長擬定員工貨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員貨品熟悉情況,如:貨品零售價,庫存,顏色,FAB等,連續兩次考核貨品知識不合格的員工罰款5元。
11.賣場內必須隨時保持干凈、整潔、衛生,如果有明顯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應給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掃除,將地板上所有難洗的污漬擦拭干凈,包括模特、空調、試衣間、倉庫等每一個衛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長親自檢查。
12.顧客試過的樣衣要及時歸還原位,貨架不許留有空衣架,如放錯位置或直接將貨品收倉,造成沒出樣,營業員罰款5元,店長翻一倍,顧客試衣服時試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試衣間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丟失人員照價賠償。
13.所有員工不允許私自拿__的購物袋裝私人物品,發現者罰款5元一個,如果需要者應及時還回。員工要愛護店內財務,不得損壞或取為己有,如有損壞或遺失一律按原價賠償。
14.工作中應保持愉悅氣氛,良好的精神狀態,應讓同事心情舒暢笑臉迎人,不得將工作以外的情緒帶入工作中來影響其他同事,違者店長給予提醒或警告。
15.各專賣店每月由店長和上級協商定制月銷售目標,并將月銷售目標分解到個班次、個人員。連續3個月個人銷售業績不達標者直接降工資或自動辭職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19
1、上班簽到、下班簽退制度:
無故無合理理由、不請假未批假,C級服務員未在20:30分以前簽到,B級服務員未在20:00以前簽到,影響本班組輪房的,違者處罰10元/次。來上班了,特殊情況沒有經經理允許23:30以前自行離開公司下班的,違者處罰10元/次。月考謹出勤超過25次簽到的,獎勵50元。
2、上班試臺制度:
a、未上班前,必須按公司的標準著整潔工裝、化職業漂亮的妝、穿達到標準身高的高跟鞋(穿高跟鞋后,C級的達到165CM以上,B百的達到170CM以上),帶胸卡,方可試臺,否則不準試臺。
b、整齊微笑地走進房間后,若不注意形象,搶門進入、不站好隊形,吃煙、提包、提衣服、接打電話、吃檳榔、嚼口香糖等干有損公司形象的事,不抬頭,不微笑,給客人不好的臉色和眼光,不行禮不行問候禮和微笑禮、感謝禮,違者罰款20元/次。
c、客人點到你,要立即行45度鞠弓,并說謝謝很榮幸認識帥哥或老板,然后彬彬有禮地坐到客人身邊,主動熱情介紹自己的身份,主動給客人倒酒水點煙,當要從別的客人面前經過,切忌用屁股對著客人腦代,并微笑說謝謝!借過!
d、若沒有點到,切忌給客人不好的眼色看,如果客人仍遲遲不點,也不要等得不耐煩,轉身就走,客人沒有說走而且經理沒有下令,誰先走出者違者罰款20元/次,沒有選中你是眼緣罷了,客人花錢想要誰就誰!退臺要禮節化,“祝各位老板玩得開心!謝謝!”
e、若有經理事先說好了:出臺、上房、OK的、上樓的、打向上的手勢的(即特殊服務)來試臺,去了之后又無其他正當理由放客人鴿子不出臺的,造成客人不買單、客人不給小費的,負全部責任,賠禮道歉并負責埋單。罰款200元/次。
f、進去試臺,挑選、冷落、逃避客人的,罰款100元/次。不服從經理安排的罰款100元/次。并取消一星期上班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3、行走規范禮節制度:
a、自然行走,走直線,身體端正,微笑大方,一律靠右邊整齊直線行走,與客人同行時,禮讓客人,讓客人先進包廂,讓客人先進電梯,讓客人先進衛生間,讓客人先進房,讓客人走中間。
b、去試臺行走要整齊規范,按矮至高排成一字靠右行走,碰到客人要微笑,搭肩、牽手、嬉笑、打鬧、奔跑、占道、搶道,容易造成公司形象受損,違者處罰50元/次并取消當日上班資格!
4、包廂內服務制度:
a、嚴禁挑客、厭客、躲客、與客距離超過50CM、不理睬客人、對客人評頭論足、不主動為客人點煙添酒、遞紙巾、水果零食等冷漠行為,造成客人拒付小費,公司概不負責,客人反過來投訴的罰款100元/次,
b、上班后,應主動配合服務做好登記,如實填寫姓名和班組,本人藝名嚴禁填寫。
c、在包房內嚴禁不主動敬酒、唱歌、跟客人玩骰子,違者罰款100元/次,
d、嚴禁未經客人允許拿手機接打電話,發短信,玩手機游戲。違者罰款200元/次。接電話應去衛生間或不是重要的電話不要接。公司原則上是十點半以前是不許開機接聽電話。
e、嚴禁吸煙嚼檳榔、將腳踩茶幾上,違者罰款100元/次,
f、嚴禁將包房內點好的食品拿出包房,或者無視客人亂吃亂點東西。要點食品必須是客人高興的時候并經過客人允許方可點。最好是叫客人直接叫服務員幫你點。
g、不經客人允許,私自走出包廂,換工裝等,罰款200元/次,未經客人同意和本包廂經理同意,自由退臺、竄臺、逃臺、催客者,造成客人不買單一切消費由你本人負責,并罰款500元/次。
h、對主動積極配合服務員促銷酒水食品者,獎勵50元/次,私自帶客人去外面或本公司內部小賣部買零食酒水到包房內,違者罰款100元/次,并承擔服務費。
5、小費標準制度:嚴禁獅子大開口、私自抬高小費標準,違者客人可以拒付小費,且對公司造成形象影響的罰款200元/次。
6、客人未在公司消費,又未經本組經理同意,直接外出者,公司概不負責,由本人或中介經理負責。并對雙方進行500元/次的處罰。
7、未經訂包廂經理的同意和擔保,私自與客人外出、吃夜霄吃飯等,自負責任。客人沒走,自己提前下班,并罰款二百元/次。
8、嚴格遵守公司炒房制度,你陪的客人要上房休假,你在在哪個包廂上班就找這個訂包廂經理要房卡。私自找非本訂包廂經理拿,罰款200元/次。
9、在包房內與客人發生不正當關系過分親熱或吸毒,直接送公安機關處理。并開除,罰款1000元。
10、員工之間必須和睦相處,不能發生扯皮、打架斗狠事件,遵循誰先動手誰先負責的原則,雙方各違究罰款500元。若在包廂內或走道等經營區域發生爭吵打罵,若與客人發生爭吵打罵,直接開除并罰款1000元,可以委婉禮貌性拒絕變-態客人要求,藝術性地回避讓客人有臺階下,絕對不可針鋒相對。嚴禁調外來人員參與公司內部事件處理。否則送公安機關處理。
11、不及時、未請假,不參加公司活動、例行會議(每月15號和最后天,B級服務員每周星期一)、培訓,違者罰款200元/次,并休停5天不準上班。
12、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獎勵50元至500元,小偷小摸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款1000元,立即開除處理。
13、受客人高度表揚,獎勵50元。
14、客人找你訂的包廂或自己策客訂的包廂,普通區酒水消費超過六百,VIP區酒水消費超過1200元,方有按15%的酒水提成。否則無提成。C級服務員規定每個月訂一間房的任務,沒有完成罰100元。B級服務員規定每個月訂二間房的任務,沒有完成罰200元。新員工入職的前一個月沒有完成不處罰。沒有提成的包廂仍算完成任務。每訂一個包廂經理另外獎勵100元管理費,以此獎勵。
15、管理費公司嚴格統一收取,每上一個晚場的班,公司專職服務員直接從包廂收取100元個人服務費,然后從這個每次交的100元個人服務費里,C級服務員每月的前十個班扣交1000元,B級服務員每月前十五個班扣交1500元的管理費。兼職沒有住宿舍者不論上多少個班,都統一規定最高這么多,沒有達到這么多也不補全。
16、如果引薦一個員工入職,只要引薦的這個員工交滿了管理費,而且你本人又在職,你每個月可以少交300元或400元的管理費。
17、上下班請走員工電梯,上房休息請先換工裝摘工號牌再坐員工電梯上房。
18、不服從、頂撞上司管理和領導的,輕則罰款,重則立即開除、解雇。偷偷跑到別場所上班,或背著經理拉人去別場,立即開除,拉走1人按1萬一個賠償。否則讓你不得安靈好過。
公司員工制度條例內容篇20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員工宿舍的日常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員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員工財物遭受損失,確保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和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請全體住宿員工自覺執行:
一、所有需要住宿的員工,向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
二、經公司領導同意后,員工到公司辦公室領取宿舍鑰匙。公司宿舍僅限本公司員工住宿,原則上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三、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員工的鋪位及物品,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床位以及物品。
四、各宿舍選舉宿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搞衛生。員工有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宿舍長匯報并由宿舍長向公司反映(除特殊情況外)。
五、在公司住宿的員工一律在公司大院正門口出入。六、自覺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水費按人頭平攤
七、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禁止私自搭接電線,所用電費按電表度數收取(按實際電力公司收取電費)
八、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禁止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貼、亂掛、亂涂、亂畫,禁止私自鑿洞、打釘、拉線等。
九、維護環境衛生,垃圾一律放在垃圾簍或垃圾桶內,嚴禁在走廊、宿舍門口、樓梯間堆放或亂扔垃圾。嚴禁在宿舍內外亂倒水和垃圾。嚴禁從下水道清倒雜物垃圾,如因人為因素堵塞下水道的宿舍,清理管道的費用將由該宿舍成員承擔。
十、不準隨地吐痰、亂扔雜物,嚴禁從陽臺、窗口、樓頂向下拋物、倒水、吐口水。嚴禁高空擲物,高空擲物者,從重處理。
十一、宿舍內禁止燒煮、烹飪。無特殊情況,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用餐,病員和夜宵或零食除外,違反者視情節和態度處以5元—30元的處罰。
十二、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休息時間禁止吵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開放電視、音樂等侵犯、騷擾他人休息的行為。
十三、所有住宿員工因事退房或離職時,和離職單一起結算水電。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和監管,并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和補充完善。
上海浦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0__年3月1日